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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论文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银行业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银行业论文

银行业市场结构探讨论文

摘要:产业市场结构的形成是产业内在运行规律和政府规制、产业政策两类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外因素的变化将导致市场结构的调整。在金融全面开放的背景下,寡头垄断依然是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优选目标。

关键词:市场结构;竞争;寡头垄断;银行业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逐步形成了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1995—2002年期间,资产、贷款、存款各项CR4指标均大于75%,按照贝恩(Bain.JoeS)对市场结构集中度指标分类法进行判定,CR4指标大于75%,说明我国银行业处于高度集中的寡头市场。这种情况近年来出现缓慢而明显的下降趋势,截至2004年底,CR4的贷款指标降至63.32%,仍处于较高的寡占状态。但是,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我国银行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正在加紧以各种方式进入我国银行业,同时,民营资本也在借监管逐步放松的国际趋势,写作论文逐步向银行业渗透,我国银行业正处在一个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之中。那么,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我国银行业高寡占的市场结构将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发生怎样的演变?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目标该如何判定和选择?对此,许多学者都做出了分析。其中较为主流的一种观点认为。垄断竞争是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必然选择。本文对此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践论证。提出寡头垄断依然是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优选目标。

二、对主张我国银行业垄断竞争结构观点的几点不同意见

认为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应选择垄断竞争的观点。大多源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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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电子银行论文

一、电子银行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部问题

1.缺乏足够的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电子银行作为一种新型业务,在交易合同的有效性、有关交易规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权责等方面,与传统银行相比,都更加复杂和难以界定;目前我国也尚未就电子银行业务来专门制订和完善相应法律条文。法律法规上出现的空缺,不仅非常容易产生“擦边球”现象,一旦出现纠纷亦很难解决。同时,银行监管机构及各商业银行对电子银行接触时间短,相关监管措施、管理办法、制度规定也存在严重滞后的情况,其规范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均亟待加强。

2.社会认知度低,目标客户群窄。电子银行业务近年虽有所发展,但与中国泱泱十三亿人口相比,认知深度和广度均明显不足,客户群体集中且狭窄。如个人客户主要集中在20-35岁、受过良好教育、收入较高、愿意接受新生事物的青少年中;企业客户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机构客户、重要公司客户中,而在县域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优质客户少、行业结算量小,则普遍发展缓慢甚至存在空缺。大量占用着银行网络资源与人力资源的低端客户不愿甚至排斥接受使用电子银行业务,直接导致此项业务的强大效用不能得到充分体现,发挥其应有的实际效力。

3.信用体系存在瓶颈制约。纵观国内国际金融领域形态,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是阻碍电子银行发展的关键。使用电子银行办理业务无法像现实社会中那样采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进行交易,而对于在现实社会中都存在信用缺陷的“先预付款后收货”和“货到付款”,在网络中将更加难以建立信任关系。

4.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手段有待提升。电子银行业务多涉及用户银行资金,如果在安全方面出问题,会直接影响银行声誉,导致客户流失;如果损失面过大,还会造成社会问题。所以安全性保障是电子银行得以生存发展的根本。虽然电子银行一直力图采用最先进的安全加密措施防范风险,但系统不断升级更新也可能直接导致系统不稳定因素增加。从目前发生案例来看,如何不断提高电子银行技术安全水平和风险防范手段,已成为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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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银行业法制发展分析论文

[摘要]近年来,中国大陆网络银行业务和网络银行立法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网络银行业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然而,在网络银行业运营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网络银行安全法规不够完善、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难以确定、传统银行分业监管与网络银行混业经营之间存在冲突、网络银行内部监管规定不够明确等。这些问题严重地阻碍了网络银行业的发展。本文拟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促进中国大陆网络银行法制的完善和网络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银行;风险监管;完善立法

网络银行是利用网络技术在网上开展银行业务,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在一般情况下,客户在通过网络银行实现其所需要的服务时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目前,网络银行有两种模式,即纯网络银行(internet-onlybank)和在线银行(onlinebank)。纯网络银行,又称虚拟银行,这种银行一般只设一个办公地址,没有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主要或仅通过网络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线银行是现有传统银行利用网络提供网上服务的网络银行,是传统银行业务与网络信息技术结合的产物。中国大陆的网络银行主要是这种模式的银行。网络银行业务具有交易虚拟性、跨国性、技术依赖性、经营混业性等特征。由于网络银行业务的这些特征,致使网络银行业务风险较传统银行业务风险发生机率更高、范围更广、破坏性更严重。当前,中国虽然在网络银行监管方面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然而,网络银行安全法规不够完善、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难以确定、传统银行分业监管与网络银行混业经营之间存在冲突、网络银行内部监管规定不够明确,这些问题严重地阻碍了网络银行业的发展。因此,尽快完善中国大陆网络银行法律制度,防范网络银行业务风险,已经成为中国开展网络银行业务的当务之急。

一、中国大陆网络银行监管的立法

建立健全网络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是网络银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法律保障。199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当时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正式批准招商银行开展网络银行业务。招商银行成为中国金融监管部门首次正式批准开展网络银行服务的国内商业银行[1](P223)。但当时中国大陆尚无调整网络银行的明确法律法规依据。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又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些规定为中国网络银行业务监管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暂行办法》规定了网络银行业务的定义、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网络银行业务风险管理规则以及银行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规定外国或中国港、澳、台地区的银行可以向大陆居民提供网络银行业务,大陆境内的网络银行也可以向境外居民提供网络银行业务等。《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审查、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的条件、程序和对网络银行业务监管的有关内容。随着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2005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在借鉴国际立法,主要是巴塞尔体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上述法规所规定的内容进行了扩充和具体化。目前,中国网络银行业务监管的法规主要有两类:(1)仍可适用于网络银行的传统银行业务监管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如《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商业银行法(修正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中的规定;(2)对网络业务监管的专门规定,如《暂行办法》及《通知》、《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这些有关法规为中国大陆开办和监管网络银行业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法规依据。然而,从中国现行网络银行监管法规规定来看,由于它仍然沿用对传统银行的分业监管模式,而且尚存在许多立法空白和不合理之处,故难以适应中国网络银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目前中国大陆网络银行法规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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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与客户需求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客户需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

【论文摘要】客户需求是银行业务转型的出发点,是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源泉。不断创新是满足客户需求的归宿。是银行价值最大化得以最终实现的根本保证。银行可以通过网点转型,促进基础业务转型,为树立中间业务的基础地位提供可能:通过建立专业团队,实现投资银行业务的快速突破,抢占中间业务的制高点和市场先机;通过对公信贷业务上移。对公司类客户提供更高质量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促进部门联动和业务整合,为中间业务发展开辟通道。与此同时,还应不断了解和追踪客户的需求变化。适时调整自身经营模式及业务结构,以更好满足客户日益变化和增加的金融需求。

一、客户需求多样化使业务转型成为必然

客户对银行服务的需求大致可分为两种:一是基本需求,二是附加需求。对于公司类客户而言,过去对银行服务更多的是基本需求,即对银行传统存、贷款、汇总结算业务的需求;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延伸,企业对银行服务的需求更加侧重于附加需求,即借助银行资金、技术及人力资源优势,对银行投资、理财、、咨询、风险管理等服务功能的需求,也即对银行中间业务产品的需求。对私客户亦是如此。过去,客户到银行来一般只办理简单的存取款业务,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人们富裕程度不断提高,客户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多,查询、办卡、交费、买基金、买保险等,成为个人客户对银行服务需求的主流。

服务无止境,千方百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是现代银行的天职和生存的本能。在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只有令客户满意的银行才会得到更多客户的青睐。当客户高度认可银行提供的超额服务时,银行所创造的超额价值成了在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为了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需求,商业银行必须摒弃传统的经营观念,实施业务转型,即从传统利差收人为主向中间业务收人与转利差收人并重的盈利模式转变。

二、业务转型伴随着中间业务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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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与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一、安阳市中小企业概况

1、安阳市中小企业贡献

以工业企业为例,根据安阳市2013年统计年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市区中小企业835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重95%,辖下五县中小企业722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为96%,综合全市中小企业占的比重为95%。市区中小企业产值17,627,472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61%,辖下五县中小企业总产值14,925,302万元,占五县工业总产值的66%。由于数据来源的难度,未对其他行业做出调研。中小企业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保持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增长。第二,中小企业的广泛适应性,使其分布广,数量多,提供了多数就业岗位,促进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第三,通过灵活经营和技术创新,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第四,深化了社会生产的专业分工,促进了大企业的发展。

2、安阳市中小企业融资状况

目前安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依靠自身内部积累;二是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非正规渠道融资;三是银行贷款;四是典当融资;五是融资租赁;六是政府扶持。非正规的民间融资方式利息高、风险更高,仅仅依靠血缘和地域关系而非社会信用关系进行操作,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金融秩序,一旦企业流动资金周转不过来,势必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给社会造成不安因素。有这几年来安阳市地方企业贞元集团和超越集团的民间融资带给安阳市老百姓和政府的负面影响可知,现在企业要通过这条途径融资,从政府到百姓都很难支持。

二、安阳市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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