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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金融业的根本,信用的缺失及其累积最终可能引发金融危机,因此加快征信体系的建设,不仅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护国家稳定,确保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证。在我国征信业是一个新兴行业,也是一个快速成长的行业,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社会信用缺失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因此,应当加快征信体系建设,以促进我国征信业的健康发展。
一、征信的意义和我国征信业发展现状
征信是指对法人或自然人的银行信用和与此相关的其他信息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的行为。其过程是征信机构将分散于各金融机构及社会有关部门的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储存、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为相关法人和自然人提供信用状况服务的经营性活动。
现代经济是契约经济,是信用经济。目前我国社会信用水平低下,社会信用严重缺失,对我国的社会经济造成了严重危害。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因为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蒙受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800亿元,信用经济成了“赖账经济”。因此,建立和发展征信也就成为当务之急。
我国的征信业务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起步,参与者大多为银行。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不断完善,为全面建立银行征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3年,原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为防止企业逃债骗贷、提高银行贷款质量,首创“贷款证”制度,随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1997年,人民银行在原“贷款证”制度的基础上着手建设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1998年下半年起,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在15个城市先进行了试点,并于1999年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广,即把“贷款证”制度有文本式转为电子化管理。目前,该系统主要采集了企(事)业的基本概况、企业财务指标,企业负债(在金融系统的借款)、企业大事记(企业欠息、被起诉、信用等级、逃废债等)等信息。
二、征信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摘要:在西方,个人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利润来源。我国个人银行业务目前正面临“信用缺失瓶颈”,征信体系的建立是其发展的突破口。目前发展征信业面临的主要障碍是专门管理机构未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健全和信用法规不完善。征信业的发展必须从建立管理机构、完善运作机制、加速征信立法等方面着手。
关键词:个人银行业务征信信用局信息不对称
个人银行业务(PersonalBankingService)是商业银行在经营中按客户对象划分出的专门的以低收入的个人和家庭为服务对象的业务范围和市场,是对居民个人或家庭提供的银行及其它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总称。国际经验充分表明,随着商业银行的业务重心从“生产服务”转向“消费服务”,消费者已成为各国际性大银行的“座上宾”,在银行的利润来源表中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因而,对各国商业银行而言,个人银行业务受到特别“宠爱”与关注是理所当然的。如何进一步加速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银行业务发展,也应成为我国金融界的重大理论与现实课题。
一、国内外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的比较与差距
1.国外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程度较高。在英美等金融业高度发达的国家,金融业在GDP增加值中的份额已超过6%。由于资本市场为企业融资拓宽了渠道,近20年来,这些国家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发生了重要变化,特别是面向居民个人的消费信贷、银行卡等个人银行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业务领域和效益源泉。如英国的马克莱银行、汇丰银行、劳合银行等主要商业银行,个人金融服务占其全部收益的60%~90%;银行资产的50%以上为住房按揭货款。j在银行卡业务方面,发达国家银行卡业务的股本收益率超过30%,资产收益率达3%,是贷款业务盈利能力的3倍多,在美国,每年超过6000万家庭用银行卡付款消费。
2.我国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相对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银行业务尚处在起步阶段。目前国内银行开办的个人银行业务主要是在住房按揭等消费信贷及信用卡领域。自1998年确立“扩大内需”的积极的财政货币政策以来,消费信贷增幅很快,当年个人消费信贷余额达到472亿元,比上年增长274.4%;1999年、2000年个人消费信贷余额分别达到1397亿元、426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6%和305.3%;至2001年底,全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达到6990亿元,但增长率已回落至63.9%,增长额为2725亿元,已低于2000年的2868亿元。l从90年代开始,国家严格控制商业银行新设网点,为寻求利润的新来源,国内银行转向发展以银行卡为重点的个人金融业务,视之为扩大规模、提高吸储能力、改进银行服务的有效工具。1997年2月,中国工商银行开始发行具有存取款和转账功能的牡丹通卡,其它各银行如农行发行金穗卡、建行发行龙卡、中行发行长城卡、中信银行发行中信卡、兴业银行发行顺通卡等。截至2001年底,全国银行发卡量逾3.83亿张;银行卡存款帐户余额约4000亿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征信事业在我国已经开始起步,由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组织建设《银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是非常及时的。为了能够使个人征信系统尽快投入使用,避免在开发过程中出现失误,在个人征信系统启动之前,项目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应该对困难进行充分的考虑。
一、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难点
以往人民银行开发的软件项目数据项较单纯,数据量相对较少。例如,会计支付系统、银行卡数据交换平台系统、企业信贷登记系统等就是如此。这些项目大都是以商业银行的交易数据为主,数据项少,而且一般软件不含客户的资料信息。即使企业信贷登记系统含有一定的企业资料信息,但企业贷款客户量(全国只有400万户)也远远少于个人贷款客户量(仅工商银行信用卡业务一项就有600万户)。而个人征信系统内容比较复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①数据项繁多。它涉及商业银行所有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如信用卡、汽车信贷、房屋信贷、助学贷款、个人消费信贷等。②数据量庞大。它涵盖了商业银行所有个人信贷业务的客户资料信息及交易信息。③数据覆盖面广。数据库的建设不但有商业银行的数据,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还会采集公安、司法、社保等社会信息。④数据标准不一致、数据存放分散。由于各家银行业务系统建设的时间背景不一样、使用数据库类型不一样、管理模式不一样,数据结构与标准便不一样。有些商业银行的业务数据库分散在各省、市,有些商业银行业务数据则集中管理。因此,在项目建设中应对上述困难应该给予足够重视。
国内某些征信公司也曾开发过类似软件,大多是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主要是:①在开发过程中开发商忽视了业主的需求,造成开发出来的产品不符合业主与用户的要求,难以投入实际应用。②业主在开发项目过程中没有履行监管与验收的职责,使项目成果质量大打折扣。③因业务需求编写人员不参与项目开发,需求书编写完之后一走了之,造成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问题,软件人员不知向谁咨询,使开发结果偏离业务需求。④在开发过程中没有注意培养日后的项目应用与管理人员,造成开发与应用衔接不上,出现系统维护不到位、故障排除不力、项目文档无人管理、制度管理衔接不上,使项目不能顺利移交给业主。以上种种原因导致最初一个很好的设想,结果是开发出来的产品无法推广使用,得不到业主与用户的认可。
另外,在征信产品的推广使用方面,银行从业人员一时间还脱离不了传统的工作方法。在对贷款客户的信用考查方面,一直沿用传统的资信审查办法,很难马上采用“信用局分”的理念去辨别一个客户的信用。在新的贷款品种推出时如何正确利用征信产品嵌入在贷款审核流程中去替代和简化传统的做法方面,还显得不成熟。这些都需要征信局的从业者对商业银行进行培训,才能使个人征信系统在商业银行应用的更广泛、更深入。
二、项目开发中应采取的措施
本文作者:王萌萌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
消费信贷发展中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征信法律制度不完善
个人征信系统一方面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工具,起到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起到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作用。但是相关的上位法却一直缺失。我国目前的个人征信法律对个人隐私的界定不明,对合理的个人隐私和权利并没有做出清楚的界定,使得征信系统发展与个人隐私权间的矛盾日益加深。目前我国个人征信仍停留在的“单方记录”阶段,只由银行等部门单方形成,而缺乏公众参与,个人征信档案只有经过法律的认可才能让人信服,才能真正有助于建立一个诚信的社会。
(二)个人征信产品市场需求不足
虽然我国社会公众目前对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的重要性、迫切性都已达成了共识,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居民还没有正确意识到个人信用资源的重要性,对消费产品信贷的消费不足直接导致了对个人征信服务的需求不足。而且社会公众对我国评级机构的征信产品和信任度也不高,参与度更是微乎其微,尤其是在个人征信体系建设领域,一直是银行在唱独角戏,而且商业银行也很少主动利用评级结果加强其信贷管理。对个人征信产品的市场需求不足客观上制约了个人征信市场和征信服务的发展。
银行工作总结
银行征信工作总结与下年计划
200#年,围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某某加快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对资信评级市场的监管,广泛开展征信知识宣传。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年征信管理工作情况
(一)继续加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管理,促进了银行机构防范信贷风险、维护金融债权,同时强化了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引导企业诚信立业。截至今年12月末,某某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录入xx余万户企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及信贷信息,包括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月均查询xx余万次。商业银行普遍将查询该系统作为贷前审批的固定程序,有效地防范了信贷风险。根据对全辖区23个系统用户所在金融机构问卷调查汇总显示,至200#年12月末,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共拒绝信贷申请1122笔,约占金融机构信贷受理笔数的1.82%,否定了有潜在风险的贷款302万元,约占金融机构受理信贷金额的4.6%。
(二)积极做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我省的推广应用工作,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我省的成功运行,为推进个人信用管理建立了平台,初步形成了鼓励守信、制约失信的个人信用监督机制。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以来,我省商业银行对数据库查询量不断上升,通过查询数据库拒绝存在信贷风险的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不断增加,系统作用初步显现。据对全省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情况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参加调查的15家金融机构在7、8月份共受理个人贷款1394笔、金额2.1亿元,受理信用卡345笔。通过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拒绝存在信贷风险的个人贷款167笔、金额0.9亿,占受理的笔数和金额的12%、7.9%;拒绝信用卡81笔,占受理笔数的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