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艺术创作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艺术创作的领域,个体生命的投入非常深,因此,艺术创作常常被形容为一种类似生产婴儿的过程。中国清代的伟大文学作品《红楼梦》是作者曹雪芹生命最后十年呕心沥血的创作;俄国19世纪伟大的文学家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evsky)也以最后十年的生命,投入于他最后的作品《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两部伟大的小说,都没有完成,但似乎丝毫不影响它们在人类文学史上长远广大的影响。
曹雪芹写作《红楼梦》时已经是家业颓败、穷困潦倒,他对自己一生的回顾,有极深的眷恋、感叹,他形容这本书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好的艺术创作往往是创作者个人执著的痴迷。“痴”这个字,在中国艺术中常常被用到,用来形容艺术创作中最动人、最不可解,执著而又专注,以至浑然忘我的那种情境。
“痴”在一般世俗的意义上,并不是一个有正面意义的字。从字形上来看,“痴”是“广”的部首,合起来,是“理知”的“病”。我们一般说“白痴”,大约也特别指智能上的某种障碍。但是,在中国,许多艺术创作者喜欢“痴”这个字,也有许多艺术的欣赏者,把“痴”当成欣赏艺术的最高情境,·我们在一般日常生活中,也常常听某一个人形容自己阅读小说、看电影、欣赏舞蹈或听音乐,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
中国古代与“痴”有关的两个艺术家,一个是晋代的顾恺之,一个是元代的黄公望。
顾恺之几乎是中国最早被著录的绘画创作者之一。他的《女史箴图》现在收藏在英国的大英博物馆,是中国早期的绘画杰作之一。顾皑之也以三国时曹植著名的文学作品《洛神赋》为题材画成了美丽的故事画,以后历代都有临摹,是绘画史上的名作。
摘要:灵感是一个被人们挂在嘴边的词语。灵感在艺术创作中往住帮助艺术家启动艺术思维,灵感有着偶然性、开塞性、亢奋性、差异性等特点才使得它能够在艺术创作中发挥那么大的作用。但是灵感也不是万能的,有了灵感还要经过艺术家的整理加工,把灵感融合在艺术品之中才能创造出伟大的艺术品。
关键词:灵感;偶然性;开塞性;亢奋性;差异性
或许是喜欢书画的缘故吧,只要看到各种线条、丰富的色彩就想用它们画点什么,特别是心灵之弦受到拨动时,瞬息之间用线条、色彩表白出自己内心的感受时,自己是最激动的,也是最快乐的。这个拨动艺术家心灵之弦的东西是什么呢?是灵感,没有灵感,艺术家的创作源泉就会枯竭,艺术家就失去了创作的动力。但是灵感不是艺术,灵感要经过艺术家的作品表现出来,它才成为艺术。
“灵感”一词首先出现于古希腊,由“神”和“气息”两个词合成。灵感的宝贵在于它迸发的火花。我国《辞海》(1989年版)解释“灵感”说:“一种人们自己无法控制、创造力高度发挥的突发性心理过程。即文艺、科学创造过程中由于思想高度集中、情绪高涨、思虑成熟而突发出来的创造能力。”这一界定牢牢抓住了灵感的创造性特点。
灵感在艺术创作中往往帮助艺术家启动艺术思维。那么灵感有什么特点使它能够帮助艺术家创造出有价值的艺术品呢?在我看来,有着其它心理现象所不能比拟的优点正因为灵感有以下特点:
一、灵感的偶然性。
内容提要:
美术作品的创作是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和生产制作活动,是现实生活在画家头脑里的反映的产物。艺术美是真善美的高度统一,它是一切艺术创作必须设定的自觉的目的。每个艺术家都应该在其作品中显现出他对于美的独特感受和理解。现实美和现实丑都是美术创作的源泉。通常被看作内容的东西,只是艺术借以表现自身的真正形式,而通常认为只是形式的东西,恰恰构成了一件艺术品的真正内容。美术作品是通过形象和技法手段传达作者感情思想以及审美理想的载体。
关键词:艺术创作艺术美现实美现实丑内容形式
美术作品的创作,是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和生产制作活动。它包括两个相互衣存、互为表里的方面:一是对社会生活的观察、体验和审美认识;二是运用物质媒介材料和技艺手段将这种审美认识表现出来,使其物化。这样,一幅油画作品在成为艺术品之前,则要经历两个大的阶段,前者是创作的构思活动阶段,后者是美术创作的传达活动阶段。这种创作活动是一种追求艺术美的过程。
那么,怎样的作品才是真正的艺术作品呢?或者说什么样的作品才具有艺术价值?
苏珊-朗格说:“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一切艺术都是创造出来的表现人类情感的知觉形式,这种创造出来的形式是供我们的感官去知觉或供我们想象的,而它所表现的东西就是人类情感。”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所以,在全球城市化浪潮中,许多政府越来越重视文化艺术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公共艺术作品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中国许多城市中。那么作为公共艺术作品产生的源头即公共艺术创作则决定了其优劣与否,在这里有必要就公共艺术创作方向和创作过程进行探讨,为公共艺术良性健康发展提供合理建议。
关键词:公共艺术;公共性;互动;文化属性
公共艺术是以大众需求为前提的艺术创作活动,是在政府、部门及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的大众文化活动。它包含艺术创作、公共空间和大众参与三项要素,大众参与是其中核心要素。广义公共艺术,指私人、机构空间之外的一切艺术创作与环境美化活动;狭义的公共艺术,指设置在公共空间中能符合大众心意的视觉艺术。公共艺术离不开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公共空间,一是公众参与。前者要求公共艺术必须放置在公共空间之中,这样,博物馆、美术馆或者私人收藏家手里的艺术品,不能算公共艺术;后者要求公共艺术必须服从服务于大众,这样,用于自我表现或团体内部交流的艺术,也不是公共艺术。而在上述两个条件中,公众参与是核心条件,也就是说,有些作品尽管出现在公共空间中,却并非公共艺术。比如近年来常见的“形象工程”,虽然其中也包含艺术设置,但却不能算公共艺术。这是因为在一切形象工程中,大众权利总是缺席的;这类作品中所体现出来的美学效果通常是夸张炫耀的,也往往只体现出权势者的虚荣与狂傲,与大众的审美意意愿无关。公共艺术创作应该考虑到哪些方面,才能够创作出高品质艺术作品呢,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起。
一、互动的要求
在公共艺术的多种可能性中,让民众积极、直接地参与到公共事务中,是公共艺术创作的主要目的之一。公共艺术如果不能引发大众的关注,它的价值随之减少。民众的参与是对文化公民权的行使,也是公共艺术的创作性质,不是由上到下的领导授权和专家指导,而是由下到上的公众心愿表达。所以,在公共艺术创作中,必须要扭转为艺术而艺术的创作心态,要多考虑外在因素,才能实现人群互动的社会目标,其中,社会议题、趣味性、可亲性和融入性,是产生互动效果的主要因素。改变观者与欣赏对象之间的关系,让观众走进作品中,成为作品的一部分,这意味着在创作中要把观众作为主题或形式元素加以考虑。
二、创作形式的公众化
论文摘要创作动机是作家从事艺术创作的内驱力,它促使作家把自己对生活的感受转化为具体的艺术形象。艺术家的经历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追求不同,创作动机就不一样。弗洛伊德提出的“创伤”是促使许多艺术家产生创作冲动的内驱力之一,它不仅促使艺术家自觉地投入创作,而且对艺术创新具有积极的功能;“创伤”理论为我们熟悉创作动机的起因提供了极有价值的思路。
创作动机是艺术理论中的重要新问题,古今中外的艺术家、文艺理论家、哲学家、美学家纷纷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探究了这个新问题,他们的探究极大地丰富了作家创作的理论。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这个新问题至今仍然困扰着艺术家和理论家,因此,探究还在继续,成果也在不断推出。有关创作动机的探究,分歧最大的是摘要:究竟什么是艺术家创作的真正动机?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中提到的“创伤”为我们熟悉创作动机的起因提供了极有价值的思路。
一、创作动机的含义及形态
有关创作动机的含义,学界没有太大的争论,基本上都认为它是一种促使艺术家从事艺术活动、创造艺术形象(或建构艺术世界)的心理动力。在中国学界,童庆炳先生的概括最有代表性,他认为,所谓创作动机,“就是驱使作家投入文学生产的一股内在动力,它的动态轨迹则是需要产生的,在心理失衡的情况下形成易感点,遇有外部刺激的触动,于是产生了带有极强烈行动力量并对整个创作过程起支配功能的或隐或现的意图或意念。”这个定义表明,创作动机源于需要,非凡是源于缺失性需要(由于缺失而导致心理失衡),当这种需要碰到外部刺激的适当时机时,艺术家的创作动机就形成了,所以,创作动机是内心需要和外部刺激的合力催生萌发的。
童庆炳先生的看法实际上可以称之为“内在需要说”。其实,由于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促使艺术家从事艺术活动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其表现形态也多种多样。假如从引发艺术家产生创作动机的角度看,可以分为“外部动机”和“内在动机”两种。
1外部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