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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属对教学对是否应该进行语法教学的启示
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关于语法修辞知识的实施建议中也指出,“在教学中应根据语文运用的实际需要,从所遇到的具体语言实例出发进行指导和点拨。”新课标将语法修辞知识独立于五大板块之外做出说明,可见语法修辞知识不可不教,而语文课程是实践性课程,语法修辞知识的掌握对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和良好语感的形成都有重要作用。属对练习是一种不讲语法理论而实际上相当严密的语法训练。属对的综合性、趣味性、多样性使其更易被学生接受和掌握。将属对教学作为语法教学的一种具体形式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首先学生通过属对教学明晰词类系统。传统属对教学首先使学生了解词的“虚实死活”,属对教学中所谓的“实字”、“虚字(活)”、“虚字(死)”、“助字”等字词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名词、动词、形容词和助词,其划分与我们现代语法的分类基本上吻合。属对讲究对仗工整,从形式的角度来看就要相同的形式相对。而进行训练时,从“一字对”开始训练学生对词类的概念,将相同词性的词进行主动的归类,对词类有了系统和理性的划分。其次学生通过属对教学培养造句能力。在练习“一字对”的基础上学生能初步明晰此类系统,那进一步行文能力、思维能力的培养要通过“二字对”、“三字对”等多字对进行,训练学生熟练掌握如主谓、动宾、偏正等基本造句格式。虽然我们如今的语文教学不要求学生们进行严格的属对创造,但就多数语文课堂不涉及属对,或只把属对停留在鉴赏层面而言,对学生进行一定的属对训练,对其语法观念的形成和其他综合语文能力培养有着很好的作用。所以,语法教学不可不进行,属对教学对于语法教学的启示在于语法教学不是为了让学生掌握完整的语法体系、记忆艰涩的语法术语,而是在于培养语感、合理表达、力求语文素养的全面提升,帮助学生理解文意、从而进行表达与创作。
二、传统属对教学对怎样进行语法教学的启示
那么在当下的教育背景下,应该怎样进行属对教学,怎样通过属对教学对学生进行语法修辞知识方面的指导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究和思考。首先,是否应该将属对设计为独立的教学板块?早在宋代,属对已经是同句读、声律相提并论的一种基础课程了,并编有相应的教材如《对类》、《声律启蒙》、《笠翁对韵》等,今日的教学基本上是以阅读、写作为中心的五大板块的教学模式,教材的编写也多遵照这种方式进行单元的编排。属对教学应在识字写字、阅读、作文、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这五大板块的学习中都有所涉及。但分散在五大板块之中进行教学可能会部分教师忽视属对的教学或仅仅将其作为课外延伸或是形式化的点缀,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对语法修辞知识学习的作用。特别是在初中学段是可以在属对方面进行多一些系统深入学习的阶段,教师若是能在教学中有意识有重点地进行属对教学,将是对学生语法知识乃至综合语文素养的提高起到重要作用。此外,教材的编写也会起到一个提醒作用,将属对中的一些语法知识巧妙地编入教材,更是对属对教学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其次,怎样通过属对教学对语法知识进行学习?传统的属对教学可以给我们以启示,根据张志公先生的论述,进行属对训练时依次进行“一字对”、“二字对”、“多字对”的练习,从少到多,从明确词性到掌握句法规律再到掌握各种格式的变化,这种从字到词再到句的练习,符合学生的认知和学习规律。从流行较广的属对教材《笠翁对韵》中可以发现书中按三十个平声韵编排,每组韵都从一字对开始依次字数增加,帮助学生记忆和掌握。那么在现代实际的语文教学中要遵循学生的认知特点循序渐进地进行属对教学。由于针对语法学习的属对教学面对的是初中学段的学生,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语法知识基础,在明确语法修辞之后可以对其进行属对的创作指导。属对教学可以渗透在古诗文的之中,在进行古诗文的教学中有意识地对其中的对偶、对仗句进行属对方面的教学。此外,可以也进行一些属对教材的学习,如《笠翁对韵》、《声律启蒙》等,在符合学生学习规律的前提下进行练习。
三、结语
传统属对教学对我们现代的语文教学启示颇多,对于语法教学的启示仅仅是其中一个方面,但是关于语文知识的学习历来争论较大,需要教师的灵活把握,运用多种形式让学生巩固语法知识的学习,这一点上传统属对教学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与参考。
语言研究所是中国科学院最早建立的哲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所之一。1950年6月语言研究所正式成立,197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后,语言所归入社科院,至今已经整整过去了四十五年了。语言研究所的所址最初是在北京东城翠花胡同,1956年初迁到北京西郊中关村,1958年又迁到北京西城端王府夹道,1969年底全体人员下放到河南息县“五七干校”,1972年夏回京后暂驻北京朝内南小街原文字改革委员会大楼的一部分,1976年进入原北京地质学院主楼,1984年迁到北京建国门内大街中国社会科学院大楼至今。语言所历任所长是:罗常培(1950—1958)、吕叔湘(1959—1982)、李荣(1982—1985)、刘坚(1985至今)。先后担任过副所长的有:叶籁士、石明远、赵洵、刘涌泉、陈章太、侯精一、晁继周、贺巍;江蓝生、孟庚海、董琨。
一
语言研究所最早是在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语音乐律实验室的基础上成立的,研究力量主要是两方面的来源,一是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部分成员,二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等高等院校抽调来的部分学者。建所初期,语言所规模不大,却汇集了丁声树、罗常培、吕叔湘、陆志韦、傅懋勣等著名学者,他们领导了语言所早期的汉语语法研究、汉语方言研究、汉语音韵研究、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汉语语音研究等学科的工作。
1,现代汉语规范工作
新中国刚刚成立不久,党和政府对语文规范化工作提出了要求,《人民日报》1951年6月6日发表社论《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同时开始连载吕叔湘、熙的《语法修辞讲话》。全国掀起了一个学习语法的热潮。语言研究所五十年代的主要工作都围绕着促进汉语规范化的目标而展开。如《语法讲话》的编写,方言调查工作的开展,《现代汉语词典》的编纂,以及《中国语文》杂志对现代汉语规范化、推广普通话和文字改革工作的探讨等。
1955年10月,由语言所负责筹办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科学院郭沫若院长在开幕词里说:“我们所提出的汉语规范化问题,那就是要确定汉民族共同语的组成成分尽可能地合乎一定的标准,那就是要根据语言发展的规律,采取必要的步骤使得这全民族的语言在语音、语法、语汇方面减少它的分歧,增加它的统一性。”吕叔湘在会上宣读了他和罗常培合作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的报告,报告中对汉语规范化的意义、原则和需要做的具体工作项目作了详尽论述。在这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了若干研究课题,并就组成普通话审音委员会、拟订《现代汉语词典》编纂计划、拟订汉语方言初步普查计划等工作形成了决议。这次会议的文件后来汇编成《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文件汇编》(科学出版社,1956)。这以后,语言研究所的各个研究组分别就语法、语音、词汇、方言、词典编纂等工作展开了深入的研究。
当前,语法训练与整体阅读之间的冲突与牵扯正日益成为中小学语文教育中的一个问题。很多希望通过整体阅读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教师认为,过于频繁而支离的语法分析训练,严重消解了语文之美,不仅无益于学生理解力、审美力的提高,而且对学生语法能力的培养亦是低效的。暂且不论这种认识是否正确,但事实却是,抱有这一认识的语文教师在其教育实践中是尴尬而无奈的,因为当前的语文体制与命题倾向使他们不得不放弃这种思考,而在反方向上有所绩效,也即他们必须被迫带领学生进行种种与语法有关的繁琐训练。这种不情愿的语法训练带来的痛苦是双倍的,一方面是教师明知其不可为而不得不为之,另一方面是学生在教师无可奈何而强为之的引领下不得不将自己异化为一个语法解析的承受器。这样的教学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而这种不堪的效果,又进一步成为此法不可为的反证。如此,则语法训练成为语文教育的一个既抛不得又背不动的包袱,一块谁也不愿吃又不允许扔掉的鸡肋。殊不知,语法训练绝不是语文教育的一个可有可无的外挂,绝非一个语文的外部问题。事实上,语法正是语文得以成立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语文教育不容分割、必须解决的重要内容。正如没有格律就没有唐诗,没有语法也不成其为语文。虽然让学生感悟语文之美显然更为重要,但若缺乏必要而充分的语法训练,那学生就永远徜徉在语文之外,感悟语文之美也便是一句空话。这是因为,语法,实在是语文教育不得不过的一道门槛,过了这道槛,则风光无限;若过不了,则只能是迷迷茫茫,两眼一抹黑。这是语文工具性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一个语文教育的常识问题。但常识恰恰又是需要反复强调与提点的,若不如此,常识则易升级为一个莫名其妙而纷争不休的问题了,即如语法训练是否必要这个问题,便很有必要统一认识。
事实上,这个问题也并不需要争论,只需看一下当前很大一部分学生搞不清基本语法,说话与写作漏洞百出这一事实就可证明语法训练之必要性。不唯学生如此,就连相当一部分中小学语文教师的语法能力也足以令人担忧。课堂教学语言贫乏而累赘,教学论文语义含混而无逻辑,都可证明其语法知识与实际运用能力的欠缺,从此亦可窥见其学生时代语法训练的混乱与阙如。由此观之,语法训练问题真是由来已久了,而又代代无穷已,似乎只能一代不如一代了。但又绝不能任其如此,必须尽快起而振作之,彻底扭转语文教育中语法训练这一短板。我国现行之语法,事实上是引进西方语法之分析法来解析汉语,相当于是把一整段话、一整句话拆开来,让人看看它的内里,由此理清逻辑、明晰语义、排定座次,控制节奏,使汉语的使用更加规范而易于操作。本来,是并不太难的,只需要把拆分开的看清楚了,再把它更有效地组合起来便是,但就是这一点却实在是做不到,因为乏术。我国古人,似乎是没有明显的语法训练的,似乎只是去读、去诵、去涵泳而语法自通。
但不可忽略的是,“不学诗,无以言”,在孔子看来,“诗”便是语法训练之范本。而我国后世古人是强调字词句的“小学”功夫的。而发现字词句秘奥的“小学”,正是我国古人之语法训练,说其“小”,并不是说其可忽而视之,而是说其是基础,有了这个基础,方可万丈高楼平地起,去立言,立功,立德。故,我们必须把充分的语法训练视作理所当然,视作一个“小学”去修习之,如此方足以论其他。否则,连你的所有争论,都有可能是逻辑混乱、漏洞百出的。
作者:成向阳
第一、“发面”原理
这是语文教学应遵循的第一大原理。过去北方人发面,不用酵母粉,而是用“面肥”。它是上一次发面特意留下来的一块活酵母。和面的时候把它搋进去。当时不见什么效力,过上几十分钟,面就发起来了。学语文也是如此。人在幼年期、儿童期、少年期记忆力非常强,而理解力却很弱。随着年龄增长理解力逐渐变强了,相反记忆力却在减弱。因此学习语文就要在小学、初中阶段多多阅读、背诵一些精美的语料。尤其是背诵,这个时候不必要求他们全部理解,应充分利用儿童记忆的最佳期,能记多少就记多少,韩信将兵多多益善。不理解就不理解,囫囵吞枣就囫囵吞枣吧,吞下去就行。就像发面一样,当时没有什么明显作用,但是若干年后就会“发”起来,听说读写自然而然地变得文从字顺,晓畅通达。语文学习远期效应这个规律我国古代的私孰教育早就掌握并运用纯熟。比如,明末清初的大教育家陆世仪曾说过:“凡人有记性,有悟性。自十五以前,物欲未染,知识未开,则多记性,少悟性。自十五以后,知识即开,物欲渐染,则多悟性,少记性。故人凡有所当读书,皆当自十五以前使之熟读,不但《四书》《五经》,即使天文、地理、史学、算学之类,皆有歌诀,皆须熟读。若年稍长,不惟不肯诵读,必不能诵读矣。”这个道理讲得多么透彻啊!可惜自从以来,现代学校的语文教学把古代的这些优秀传统全部抛弃了。近百年的语文教育大反“死记硬背”,不分青红皂白,全都一棍子打死。其实,小学到初中这一段主要是积贮语料、搋“面肥”的时候,不应该提倡“理解以后再记忆”。学生只要多读多背就行。现在的语文课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分析课文,结果事倍功半,把时间都让教师给占了。该背诵的东西没背多少,不该记的东西,如老师分析课文的答案等,倒装了一脑袋。这真是本末倒置。语文教学不能“近视眼”。眼前懂得少一点没有大碍,只要名篇佳作背得多,日后语文能力自会有个“飞跃”。这是儿童学习语文的第一大规律,万万不能违反。谁违背它,谁就要受惩罚。我们现代学校语文教学为什么效果不佳?最大的失误就在这里。
第二、“难易不序”原理
语文教育的过程应如何安排?很多人一想到它,头脑里立刻就跳出“循序渐进”这个念头。于是,很多语文改革者便冥思苦想,孜孜以求,费尽心力想要找到语文教育应如何渐进的“序”。然而,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难道“循序渐进”果真是一个最基本的教学原则,对它连一点怀疑都不行吗?几十年来,我国的教育学大多是这样讲的。语文教育自然也就人云亦云。这个观念太深入人心,太根深蒂固了,人们习以为常,对怀疑它连想都不敢想。其实,这是教学理论上的一个误区。学习并不都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易到难,由浅到深,一步一步循序渐进的。循序渐进并不是一个普遍性的真理。语文学习即是如此。比如,现今的语文教材编者认为文言难,所以就安排到后面,白话文易,就安排到前面。小学只有三十多首古诗,初中才有三十来篇古文,高中多一点,约有五十多篇文言文。实际上,古文学习需要背诵,年龄越小才越好。这个顺序就应该是倒的,由难到易为对。再一个是小学教材,低年级以识字、识词和句的教学为主,中年级以段的教学为主,高年级才进入篇的教学。“字—词—句—段—篇”,这个顺序完全是编者主观上的臆想。儿童学习母语,五六岁的幼儿期学习口语时,就已经掌握了它的基本语法规律。因此,根本不必像学习外语一样,由一句句的话开始,到一段段的话,再到一篇篇的文章。明明可以一步到位的事情,偏偏给拉成了六个年级。这样的循序渐进怎么不少慢差费呢?古代蒙学教育,一上来的集中识字就是编成“篇”来进行,字不离词,词不离句,句不离段,段不离篇。《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都是如此。只有这样语文教学才会速成。现行教材的这个序又是不妥当的。它应该采用跳跃式的“序”,而不能一点点地、爬行式地“渐”进。由此看来,中小学语文教材的这两个主“序”都有问题。语文教学是有“序”的,但是这个“序”却不一定是“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语文教学要有效率,就得寻找自己独特的“序”。“难易不序”这是语文教学的又一个重要原理。
第三、“不求甚解”原理
陶渊明先生曾云:“好读书,不求甚解。”这里借过来,用于表述语文教学的一个规律,十分恰当。中小学的学生正处于心力飞速发展的成长期。学习语文,有很多东西当时并不能完全理解、消化。这里面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学生遇到一些难点,不一定非得马上就解决。有的时候跳过去,不必管它,接着学别的文章。看着看着,读多了,这个难点自然而然地自己就解开了。因此,这就要求语文教师不要搞繁琐哲学,不能形而上学。教语文课别斤斤计较,抓住一点纠缠不休。否则,执著于小的芝麻,就会把大的西瓜丢掉。现在中小学语文教学效果不高跟这个“力求甚解”有很大关系。许多教师把一篇课文肢解万段,编出大量的问题,掰开揉碎,分析来分析去,惟恐学生有一点遗漏,有一点不明白。这样的教学,必然侵占了学生宝贵的时间。学生读的少了,背诵的少了,他的语文能力怎么能快速进步呢!更何况语言文学的东西历来就有“诗无达诂,文无定解”的说法,每个读者的阅读过程都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都有自己独特的理解。非要学生完全接受统一的观点,这就是强加于人,就是抹杀个性,抹杀创造性。这样教出来的学生是不会有大出息的。不是说语文教学不能求“解”,而是不能求“甚解”,当适可而止。
[论文关键词]方言;拟声词;构词法;词汇化;语音韵律。
[论文内容摘要]本文从现代汉语方言拟声词研究的三大方面:构词法、词汇化及语音韵律对近几十年汉语方言拟声词研究进行归纳与评述,揭示历史研究、语音研究及类型学研究对方言拟声词研究的重要性。
语言学界对拟声词的认识较为复杂,因此汉语拟声词的研究颇为特殊。从研究的内容和角度看,可分四大部分:(1)汉语拟声词与民族语及外语的比较研究;(2)汉语拟声词的历时研究;(3)现代汉语方言拟声词探讨;(4)拟声词自身语法语义结构研究。本文着重对汉语方言拟声词研究进行总结,并提出一些新的研究视角。
一、普通话拟声词研究小结
饶勤在首都师范大学学报上发表《现代汉语拟声词研究综述》一文,以《马氏文通》为始将发表的有关现代汉语拟声词的著作论文进行概述。论文将这些拟声词研究分为三个阶段:1898~1949年、1950~1990年及1990年以后,认为前两阶段“拟声词经历了从附属于其他词类到独立列为一类的过程”,第三阶段以熙《潮阳话和北京话重叠式象声词的构造》、孟琮《北京话的拟声词》和马庆株《拟声词研究》等三篇论文为代表,开拓了将汉语拟声词放在语音系统中进行分析的视角。
综述中围绕拟声词的词性及其句法功能的问题,认为拟声词的词性问题直接关系到对拟声词语法功能的认识。但事实上现代汉语拟声词的讨论不仅局限于此。正如汉语方言的研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将方言系属问题作为争论的焦点,这种一开始就确立了某种方言系属权威性的作法,会导致其后的调查研究局限在某个框架内,从而限制方言研究的灵活性。真正有价值的研究应将精力放在汉语各方言特别是一些濒临消失或者具有混和性质的方言特点的探讨上,构建新理论。拟声词研究也应如此,词性问题固然重要,但拟声词特殊性质的讨论更有意义,因此探讨拟声词应从多方面角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