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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布兰顿发表了正文厚达741页的代表作《清晰阐释》(MakingitExplicit);2000年,哈贝马斯发表长篇评论“从康德到黑格尔:罗伯特·布兰顿的语用学语言哲学”[1],高度评价了布兰顿的贡献,称这部著作为“理论哲学中的里程碑,正如《正义论》在1970年代早期成为实践哲学的里程碑一样”。如今,布兰顿关于推论实践的推理主义观点(theinferentialistviewofourdiscursivepractice),常被誉为当代语言哲学中的哥白尼式转折。[2]在人才济济的匹兹堡大学哲学系,这位美髯公与麦克道尔(JohnMcDowell)一道堪称最杰出的代表,而后者同样于1994年出版的《心灵与世界》(MindandWorld),亦被誉为近几十年来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之一。
罗伯特·布兰顿(RobertBrandom)生于1950年。1977年在理查德·罗蒂的指导下,于普林斯顿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实践与对象》(PracticeandObject)。1976年之后,布兰顿一直任教于匹兹堡大学,从助理教授一直升至杰出教授(1998),其间曾担任哲学系主任(1993-1997),并于2000年当选美国人文艺术与科学院院士(FellowofAmericanAcademyofArtsandSciences)。此外,他还担任多家哲学杂志的编辑和审稿人,也是美国哲学协会东部分会执行委员会成员。2003年,布兰顿荣获梅隆杰出成就大奖,奖金150万美元,以表彰他“对人文学术的典范性贡献”。
布兰顿的第一部著作是与尼古拉·里彻合著的《矛盾的逻辑》(1980)[3],但真正为他赢得声誉的还是14年后发表的《清晰阐释:推理、表象与推论性承诺》[4]。就语言哲学而言,此书试图提出一种将语义学奠基于语用学的意义理论。这种意义理论基于两个主要思想:(1)意义是不可还原的规范性意义;(2)意义由用法确定和说明。在这两个基本思想的历史发展线索中,我们可以看到康德、黑格尔、弗雷格、维特根斯坦和塞拉斯等人的踪迹,但在布兰顿手中,它们发展为全面而有力的意义理论,可以取代现在广泛接受的自然主义的和因果论的意义解释。
此后,他编辑了塞拉斯的《经验主义与心灵哲学》(1997)和著名文选《罗蒂及其批评者》(2000)[5]。也许是因为《清晰阐释》篇幅太大,内容过于艰涩,2000年他又将其改写为一部较为简明的《清晰地说出理由:推理主义导论》[6]。但此书与其说是《清晰阐释》的导论,不如说是一部指南,集中而简明地阐发了他的几个重要论题。
布兰顿近期出版的著作是《逝去的巨人的故事:关于意向性的形而上学的哲学史论文集》[7]。该书收集了布兰顿自1977-2000年的论文,考察了斯宾诺莎、莱布尼茨、黑格尔、弗雷格、海德格尔和塞拉斯等“逝去的巨人”的著作中隐含的意向性概念。早在《清晰阐释》中,布兰顿就从“表象主义的”与“推理主义的”语言观出发,透视近代哲学的紧张关系,而这一紧张关系远比通常理解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之间的纠葛更为基础。他试图表明,那些逝去的伟大哲学家都有一项共同的事业,这就是主要由推理主义所刻画的特定的哲学传统;这一传统中的哲学家都坚信,语言的表象性能力服从如下事实:语言是“以推理的方式而被清晰地说出的”。这部历史性散论可以视为他的推理主义构架在哲学史中的应用,因此也为《清晰阐释》所构造的框架提供了思想史的维度。
理解布兰顿的主要困难在于,除了文笔和表述方式的独特性之外,无论在方法、思路和风格上,他都深受分析哲学和欧陆哲学的双重影响。按照他的导师罗蒂的说法,塞拉斯把分析哲学从休谟阶段推进到康德阶段,而布兰顿则拓展了塞拉斯的工作,将分析哲学从康德推进到黑格尔阶段。倘若真是如此,倒像是近代哲学的一次轮回,不啻为分析哲学百年历史的一种反讽。[8]实际上,布兰顿的思想语境相当复杂:康德的批判哲学、黑格尔的历史主义概念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理论、塞拉斯的心灵哲学,甚至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都构成了布兰顿的思想要素和对话者。按照布兰顿自己的说法,他的立场异于那些塑造和推动20世纪英美哲学的许多、甚至是绝大多数理论的、解释的和策略性的承诺。他赞同理性主义而反对经验主义和自然主义,赞同推理主义而反对表象主义,赞同整体论而反对语义学原子主义,赞同对逻辑的表达主义的解释而反对形式主义解释。而位于其思想核心的乃是推理主义,而推理主义与整体论密不可分,因为如果传递意义的是推理,那么具有特定的意义就预设了在特定推理构造中的特定位置;就此而言,这一整体论会导致功能主义;如果我们把实用主义理解为实践对理论具有优先性,那么,这又与实用主义密切联系起来,因为推理就是做事。这一思想与经验主义的核心主张背道而驰,就此而言,布兰顿又将其视为理性主义的当代形态。因此,有人把这些彼此相连的立场统称为“IHFPR传统”(inferentialist-holist-functionalist-pragmatist-rationalisttradition)。[9]
诠释学(Hermeneutik)一词来源于赫尔默斯(Hermes),赫尔默斯本是希腊神话中诸神的一位信使的名字,亦称“快速之神”,过去德国火车站常有他带上翅膀的鞋作为装饰,他的任务就是迅速给人们传递诸神的消息和指示。(注:对于诠释学在词源上来源于赫尔默斯这一看法,近年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见,例如卡尔·凯伦依(KarlKerenyi)曾认为诠释学一词与赫尔默斯神并没有任何语言学或语义学的关系,见他为《希腊基本概念》(苏黎世,1964)所写的诠释学词条。另外,H·E·哈索·耶格尔(Hassojaeger)在其一篇论文《诠释学前史研究》(见《概念史档案》第18期,1974年)里说,把诠释学认为是从赫尔默斯而来,乃是一种无根据的虚构,按他的看法,诠释学肇始于约翰·孔哈德·丹恩豪尔(Dannhauer)的《圣经诠释学或圣经文献解释方法》(1654)一书,诠释学乃是17世纪根据亚里士多德逻辑学发展起来的一门科学理论。不过,他们这种看法在德国很少有人表示赞同。)因为诸神的语言与人间的语言不同,因此他的传达就不是单纯的报导或简单的重复,而是需要翻译和解释,前者是把人们不熟悉的诸神的语言转换成人们自己的语言,后者则是对诸神的晦涩不明的指令进行疏解,以使一种意义关系从陌生的世界转换到我们自己熟悉的世界。正是这种最初的含义,古代语文学家都是用“翻译”和“解释”来定义诠释学。因此,诠释学实际上就是一种语言转换,一种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的语言转换,一种从神的世界到人的世界的语言转换,一种从陌生的语言世界到我们自己的语言世界的转换。
不过,赫尔默斯要做到翻译和解释,他必须首先要理解诸神的语言和指示,唯有他理解了诸神的语言和指示,或者更正确地说,它是一门关于理解、翻译和解释的学科,或者更正确地说,它是一门关于理解、翻译和解释的技艺学。Hermeneutik词尾ik与一般所谓学(ologie)不同,ik一般指实践与方法,严格翻译,Hermeneutik应是诠释技艺学。伽达默尔说:诠释学首先代表了一种具有高度技巧的实践,它表示了一种可以补充说是“技艺”(techne)的词汇。这种艺术就是宣告、口译、阐明和翻译的艺术,当然也包括作为其基础的理解的艺术。就诠释学一词的神话起源及其以后的历史而言,Hermeneutik作为这种技艺,即作为语言转换和交往实践的诠释学,是与作为对永恒本质沉思的理论(Theorie)对立的。这一点在它的种种语言的传统表述里表现出来,例如它的希腊文hermeneutiketechne,拉丁文ars,interpretationis,德文KunstderInterpretation和英文artofinterpretation,这里的techne、ars、Kunst、art都表示一种与理论相对的实践技艺。
从诠释学这种词源学意义出发,伽达默尔曾把诠释学解释为语言的一种普遍的中介活动,是“一切思想的使节”(NuntiusfuerallesGedachte)。所谓使节,就是指两国进行交往的使者。伽达默尔曾把诠释学与法国人文主义者安东尼·孔德(AntoineConte)所说的法国经纪人事务加以比较,他说“它涉及的是最广义上的一种通译工作和中介工作,但这种通译的作用并非仅限于技术语言的翻译,也并不限于对含糊不清的东西的阐明,而是表现一种包含一切的理解手段,它能在各方利益之间进行中介”,并说这与柏拉图《伊庇诺米篇》把诠释学理解为一种从符号象征中猜出神意和未来的占卜术完全一样,“涉及的是一种普遍的中介活动,这种活动不仅存在于科学的联系之中,而且更存在于实际生活过程中”。
此外,我们还必须注意到,从赫尔默斯发展而来的诠释学还有另一层意思,即它是传达诸神的旨意,而这种旨意人们是必须绝对服从的,也就是说,人们必须把它的要求当作真理和命令一般加以服从的艺术。正是这种具有规范性的职能,长久以来成为独断论诠释学(神学诠释和法学诠释学)的基础,其中应用这一要素得到普遍强调。什么叫应用呢?就是把普遍的原则、道理或观点运用于当前具体情况,或者说,在普遍真理与具体情况之间进行中介,伽达默尔说:“研讨某个传承物的解释者就是试图把这种传承物应用于自身……为了理解这种东西,解释者一定不能无视他自己和他自己所处的具体的诠释学境遇。如果他想根本理解的话,他必须把本文与这种境遇联系起来。”[1](P416-417)
综上所述,诠释学传统从词源上至少包含三个要素,即理解、解释(含翻译)和应用,传统诠释学把三个要素称之为技巧,即理解的技巧(subtilitasintelligendi)、解释的技巧(subtilitasexplicandi)和应用的技巧(subtilitasapplicandi),这里所谓技巧,就是说它们与其说是我们可以支配的方法,不如说是一种需要特殊精神所造就的能力或实践。总之,对于诠释一词,我们至少要把握它的四个方面的意义,即理解、解释、应用和实践能力,而最后一方面的意义说明它主要不是一种方法,而是一种实践智慧。
西方诠释学的三大转向
中国学术思想的特点是在与其他文明的比较中凸现出来的,所以我们不妨以西方乃至印度的学术思想为背景探讨这个问题。一、文字、思维、文化对中西文化系统上的差异,近代以来,学术界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反复讨论。笔者试图从文字对思维、思维对文化的影响方面作一尝试性探索。现代脑科学研究证实,大脑左右两半球的分工是不同的。右半球主要处理各种各样的形象,左半球主要处理形形色色的语言符号。这表明左右两半球的思维工具不同,右半球的主要思维工具是形象,我们可以称这种思维为形象思维;左半球的主要思维工具是语言,我们可以称这种思维为语言思维。语言是形象的象征性符号,形象是语言代表的意义。在大脑中,形象和语言、形象思维和语言思维之间并不是漠不关心的。相反,连接大脑两半球的胼胝体以难以想象的速度传递左右脑的信息。人们常说,中国人和西方人的思维方式不同。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它们到底是如何不同呢?这种不同是怎样形成的呢?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我认为,中西书写文字的差异,是造成两者思维方式不同的根本原因。固然,文字是语言的书写符号,它不同于语言,不等于思维的工具。但是作为人们最经常使用的交流工具,文字对思维无疑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西方语言的书写形式是字母文字,这种文字既不表形,也不表意,而仅仅表音;也就是说,它完全割断了与形象的直接联系,是一种纯粹的记录语言的符号。这种纯粹记录语言的字母文字频繁地、广泛地刺激人们的大脑,就逐渐地形成了西方人长于语言思维的特点,使之语言思维特别发达。而汉语书写符号是方块汉字,它不仅表音,而且还能表形、表意。这种音、形、意互相联系的文字,为形象思维提供了方便的工具,使中国人长于形象思维。文字影响思维方式,思维方式又影响文化的发展特点。中西文字和思维方式的不同,使中西文化表现出各自的独特风貌。西方学者认为,语言和思维是相互依赖的。如黑格尔就声称:“思维形式首先表现和记载在人们的语言里。”杜威也指出:“吾谓思维无语言则不能自存。”而我们的语言学教科书则反复强调,语言和思维是外壳和内核的关系。与此相反,许多中国学者却认为自己思想的最高境界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今本《老子》一章)、“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庄子·秋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周易·系辞上》)、“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诗品·含蓄》)等等。中国人和西方人在思维和语言关系上的差异,直接影响了他们对语言学的兴趣。为了更好地发展、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西方人很早就很重视对语言的研究。从古希腊时期以来,语言学就“变成‘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一枚独立学科”,一直到近现代,西方的语言学一直是遥遥领先的。而中国人的思对语言的依赖性小,此相应,中国对语言研究就不那么重视。在中国古代语言学一直没有得到独立发展。孔子早就提倡:“辞达而已矣。”(《论语卫灵公》)的音韵学就是文学和经学的附庸,人们只是为了写好诗赋和第才去研究它。学者们甚至把文字、音韵、训诂贬称为“小学”。直到十九世纪末,马建忠才照搬西方的语言理论,写成中国第一部语法著作《马氏文通》。此后,中国的语言学才逐渐独立发展起来。中西思维的这种不同特点,还深刻地影响了中西文化的不同气质。中国哲学史上的三大流派儒道佛都强调内心的反省、体验与觉悟。儒家先贤曾参早就说过:“吾日三省吾身”(同上书《论语·述而》),以反省为必不可少的修身手段。道家则更进了一步。王弼认为:“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周易略例·明象》)语言,甚至图象都成了束缚思想的桎梏,思想修养达到了一定程度,图象和语言都不存在了。这个传统在佛教徒那里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慧能虽然不识文字,却能以力主“顿悟”成为禅宗南宗的鼻祖。后来,禅宗干脆主张“不立文字”,彻底抛弃语言文字,而完全用纯粹的直觉传递那些被认为不可表达的奥妙,“棒喝”就是其主要形式之一。因此,佛教之所以在中国发展起来,禅宗之所以在中国产生,中国形象思维的土壤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与此相应的是,在中国学术史上形成了一系列玄而又玄的概念,如阴阳、元气、意境、神韵、风骨、虚实……举不胜举。在语言思维影响下的西方文化和西方哲学,表现出了另一种风格。西方哲学家们总是以语言的严密性和思辩性见长。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如此,近现代西方哲学家们也如此。因而,在某种意义上讲,西方哲学是一种语言思辩的哲学。当然,西方学术史上的概念也是相当明确的。专家认为,形象思维具有模糊性,这大概是中国人思维的特点;相对地讲,语言思维具有精确性,这是西方人思维的特点。中西思维的这种不同特点,在各自的语言体系中都留下了自己的痕迹固然,这同中国人和西方人对语言研究的不同态度也有一定关系。也就是说,西方语言是比较精确的,汉语,尤其古代汉语则比较模糊(由于大量西方译名的输入,现代汉语正在向精确化发展)。同一个意思,中西哲人的表达风格各异。如老子说:“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也。”(简本《老子》第二篇第九章)类似的意思在赫拉克利特那里却变成了“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所以把它分成两半时,这两个对立面就显露出来了。”孔子对智慧的定义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亚里士多德却说:“智慧就是有关某些原理与原因的知识。”[4]虽然把赫拉克利特和亚里士多德的语录译成了现代汉语其精确性仍未泯灭;而老子和孔子的语录就必须通过一番领会才能得到其真谛。从上述比较中,我们还可发现,表面上看,古希腊哲学家的语言具有鲜明的抽象性、概括性,而中国先哲的语言具有突出的具象性、比喻性。但这并不是说中国人的思维缺乏抽象。其实,在这种具象性、比喻性的背后,却表达了与西方哲人所揭示的同样抽象的道理。所以,有些人认为西方人的思维富于抽象,中国人的思维缺乏抽象,这是一个错觉。有谁能说“得意忘象”不是一种抽象?有谁能说“心通”、“冥合”不是一种抽象?只是它们扑朔迷离、难于表达而已。甚至一向贬斥中国哲学的黑格尔也不得不承认,《周易》中“那些图形的意义是极其抽象的范畴,是纯粹的理智规定。”中国学术思想的特点是在与其他文明的比较中凸现出来的,所以我们不妨以西方乃至印度的学术思想为背景探讨这个问题。一、文字、思维、文化对中西文化系统上的差异,近代以来,学术界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反复讨论。笔者试图从文字对思维、思维对文化的影响方面作一尝试性探索。现代脑科学研究证实,大脑左右两半球的分工是不同的。右半球主要处理各种各样的形象,左半球主要处理形形色色的语言符号。这表明左右两半球的思维工具不同,右半球的主要思维工具是形象,我们可以称这种思维为形象思维;左半球的主要思维工具是语言,我们可以称这种思维为语言思维。语言是形象的象征性符号,形象是语言代表的意义。在大脑中,形象和语言、形象思维和语言思维之间并不是漠不关心的。相反,连接大脑两半球的胼胝体以难以想象的速度传递左右脑的信息。人们常说,中国人和西方人的思维方式不同。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它们到底是如何不同呢?这种不同是怎样形成的呢?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我认为,中西书写文字的差异,是造成两者思维方式不同的根本原因。固然,文字是语言的书写符号,它不同于语言,不等于思维的工具。但是作为人们最经常使用的交流工具,文字对思维无疑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西方语言的书写形式是字母文字,这种文字既不表形,也不表意,而仅仅表音;也就是说,它完全割断了与形象的直接联系,是一种纯粹的记录语言的符号。这种纯粹记录语言的字母文字频繁地、广泛地刺激人们的大脑,就逐渐地形成了西方人长于语言思维的特点,使之语言思维特别发达。而汉语书写符号是方块汉字,它不仅表音,而且还能表形、表意。这种音、形、意互相联系的文字,为形象思维提供了方便的工具,使中国人长于形象思维。文字影响思维方式,思维方式又影响文化的发展特点。中西文字和思维方式的不同,使中西文化表现出各自的独特风貌。西方学者认为,语言和思维是相互依赖的。如黑格尔就声称:“思维形式首先表现和记载在人们的语言里。”杜威也指出:“吾谓思维无语言则不能自存。”而我们的语言学教科书则反复强调,语言和思维是外壳和内核的关系。与此相反,许多中国学者却认为自己思想的最高境界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今本《老子》一章)、“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庄子·秋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周易·系辞上》)、“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诗品·含蓄》)等等。中国人和西方人在思维和语言关系上的差异,直接影响了他们对语言学的兴趣。为了更好地发展、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西方人很早就很重视对语言的研究。从古希腊时期以来,语言学就“变成‘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一枚独立学科”,一直到近现代,西方的语言学一直是遥遥领先的。而中国人的思对语言的依赖性小,此相应,中国对语言研究就不那么重视。在中国古代语言学一直没有得到独立发展。孔子早就提倡:“辞达而已矣。”(《论语卫灵公》)的音韵学就是文学和经学的附庸,人们只是为了写好诗赋和第才去研究它。学者们甚至把文字、音韵、训诂贬称为“小学”。直到十九世纪末,马建忠才照搬西方的语言理论,写成中国第一部语法著作《马氏文通》。此后,中国的语言学才逐渐独立发展起来。中西思维的这种不同特点,还深刻地影响了中西文化的不同气质。中国哲学史上的三大流派儒道佛都强调内心的反省、体验与觉悟。儒家先贤曾参早就说过:“吾日三省吾身”(同上书《论语·述而》),以反省为必不可少的修身手段。道家则更进了一步。王弼认为:“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周易略例·明象》)语言,甚至图象都成了束缚思想的桎梏,思想修养达到了一定程度,图象和语言都不存在了。这个传统在佛教徒那里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慧能虽然不识文字,却能以力主“顿悟”成为禅宗南宗的鼻祖。后来,禅宗干脆主张“不立文字”,彻底抛弃语言文字,而完全用纯粹的直觉传递那些被认为不可表达的奥妙,“棒喝”就是其主要形式之一。因此,佛教之所以在中国发展起来,禅宗之所以在中国产生,中国形象思维的土壤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与此相应的是,在中国学术史上形成了一系列玄而又玄的概念,如阴阳、元气、意境、神韵、风骨、虚实……举不胜举。在语言思维影响下的西方文化和西方哲学,表现出了另一种风格。西方哲学家们总是以语言的严密性和思辩性见长。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如此,近现代西方哲学家们也如此。因而,在某种意义上讲,西方哲学是一种语言思辩的哲学。当然,西方学术史上的概念也是相当明确的。专家认为,形象思维具有模糊性,这大概是中国人思维的特点;相对地讲,语言思维具有精确性,这是西方人思维的特点。中西思维的这种不同特点,在各自的语言体系中都留下了自己的痕迹固然,这同中国人和西方人对语言研究的不同态度也有一定关系。也就是说,西方语言是比较精确的,汉语,尤其古代汉语则比较模糊(由于大量西方译名的输入,现代汉语正在向精确化发展)。同一个意思,中西哲人的表达风格各异。如老子说:“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也。”(简本《老子》第二篇第九章)类似的意思在赫拉克利特那里却变成了“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所以把它分成两半时,这两个对立面就显露出来了。”孔子对智慧的定义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亚里士多德却说:“智慧就是有关某些原理与原因的知识。”[4]虽然把赫拉克利特和亚里士多德的语录译成了现代汉语其精确性仍未泯灭;而老子和孔子的语录就必须通过一番领会才能得到其真谛。从上述比较中,我们还可发现,表面上看,古希腊哲学家的语言具有鲜明的抽象性、概括性,而中国先哲的语言具有突出的具象性、比喻性。但这并不是说中国人的思维缺乏抽象。其实,在这种具象性、比喻性的背后,却表达了与西方哲人所揭示的同样抽象的道理。所以,有些人认为西方人的思维富于抽象,中国人的思维缺乏抽象,这是一个错觉。有谁能说“得意忘象”不是一种抽象?有谁能说“心通”、“冥合”不是一种抽象?只是它们扑朔迷离、难于表达而已。甚至一向贬斥中国哲学的黑格尔也不得不承认,《周易》中“那些图形的意义是极其抽象的范畴,是纯粹的理智规定。”本篇论文是由3COME文档频道的网友为您在网络上收集整理饼投稿至本站的,论文版权属原作者,请不要用于商业用途或者抄袭,仅供参考学习之用,否者后果自负,如果此文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由于长期以来人们把抽象思维(确切地说是语言思维)与逻辑思维混为一谈,所以那些认为中国人的思维缺乏抽象的人,也往往断言中国人的思维缺乏逻辑。这同样是错觉。所谓逻辑,就是客观规律性。其实,反映客观规律性的思维就是逻辑思维;形象思维也反映了客观规律性,当然也是一种逻辑思维。当然,我们不否认,语言思维和形象思维的抽象性、逻辑性具有不同的特点。语言思维的抽象性、逻辑性存在于语言之中,在语言表达中显而易见,因而是外在的;形象思维的抽象性、逻辑性存在于形象之中,在语言表达中则不那么显著,因而是潜在的。这正是造成以上各种错觉的根源。中西思维方式的这些不同特点,造成了中西学者在理论体系上的独特风格。也就是说,中国学者的理论体系是潜在的、模糊的;西方学者的理论体系是外在的、清晰的。也就是说,中国的学术并非没有自己的体系,那种认为中国缺乏理论体系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形象思维是通过直观或直觉把握事物的,这就自然地决定了这种思维方式把握的是事物的整体,而非局部人们用直观或直觉去感知一个事物的局部而舍掉其它部分是相当困难的。当我们想象桌子的形状时我们的大脑中出现的总是整个桌子,既不只是桌子面,也不只是桌子腿;同样,我们想象桌子面或桌子腿的形状时,它们总是同整个桌子合为一体的,难分难舍。因而,这种思维方式具有整体性。相反,语言思维的工具是语言,这就给具体分析带来了方便。人们在运用“桌子”、“桌子面”、“桌子腿”等语词概念进行思考的时候,它们都是完全独立、互不牵制的。因而,这种思维方式具有分析性。形象思维的整体性和语言思维的分析性各给中西文化打下了自己的烙印。中国学者的著作,大多是非常综合的,一部《论语》,囊括了孔子的政治思想、哲学思想、教育思想、心理学思想、伦理学思想等内容。而西方的学术著作,一般是分门别类的,如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著作是《工具论》,心理学著作是《论灵魂》,美学、艺术理论方面的著作则以《修辞学》、《诗学》为代表,此外还有《政治学》、《雅典政制》等政治学方面的著作。在物质文化方面,以北京故宫、曲阜孔庙为代表的中国建筑,具有鲜明的完整性,而西方的建筑则颇具错落有致、不拘一格的情趣。语言思维的分析性与精确性是相辅相成的。为了更加精确,必然要求具体分析;只有具体分析,才能更加精确。它们表现在艺术创造上,是求真与再现。西方的艺术家们为了把人体画得更逼真,往往在人体解剖学上下功夫,他们力图再现艺术创造的对象。古希腊、罗马艺术家们的雕塑品,使当代艺术大师们叹为观止;达·芬奇的画蛋的求真态度,已成为妇孺知的美谈。这种真的、再现的艺术是符合西方之审美观的。亚里士多德就说过:“维妙维肖的图象看上去却能引起我们的快感。”西方艺术的特色,就在于这种如临其境、如闻其声、如见其貌的真实感。形象思维的整体性与模糊性表现在中国人的美学观上是求似与超脱。中国的艺术家们不在求真上下功夫,而是追求一种“超真”的艺术效果;中国画的特色就在这里,几条线、几点墨就能给人以美的享受。这就是国画大师齐白石老人所说的“妙在似与不似之间”;无独有偶,司空图早在《诗品》里就说过:“离形求似”,可见这是一个传统。无论是中国的画,还是诗,总能给人一个无限想象的天地,使人们回味无穷。“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苕溪渔陷从话》前集,卷十五)苏东坡对王维的定评,一语道破了中国艺术的特色。其实,在中国艺术史上,何独王维的诗是如此呢?“平林漠漠烟如织,寒山一带伤心碧”,这不正是一幅用饱醮忧愁的笔墨描绘出的图画吗?又何独王维的画是如此呢?敦煌壁画中的佛像,那种既大智大悟,又天真纯净;既莞尔而笑,又庄严静思的神态,不正是一首绝妙的诗吗?这都是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结出的硕果。至于在科学技术领域,为什么中国在古代占优势,西方在近代占优势呢?这个问题迷惑过不少人,包括爱因斯坦这样卓越的科学家也感到惊奇。我以为,这是由于中西不同的思维方式在不同历史时期显示出来的不同的优势。分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首先明确两点:第一,确切地讲,科学不等于技术,前者是指一种以理论为主的学术体系,后者主要是指在实践经验基础上的发明创造;第二,科技也是由技术创造向科学理论发展的,古代的科技形态以技术创造为特征,近代以科学理论为主要特征。既然古代科技形态的显著特征即技术创造以实践经验为基础,显然中国人的形象思维会大显身手,而西方人的语言思维就相对逊色了。所以,中国能够成为四大发明的故乡四大发明基本上是技术创造。中国古代的科技著作,主要也是技术方面的,《天工开物》是宋应星对明代手工业生产经验的总结,《本草纲目》是李时珍对中草药的功能与用途研究的记录。另外,中国学者在理论体系和学术概念上的潜在性、模糊性、玄奥性表现在哲学、美学等方面是别具一格的,但与生性精确的近现代科学理论背道而驰。这或许是近现代以来中国科技发展一落千丈的一个深刻原因。而以语言思维为主要思维方式的西方科学家,却正是在这方面得天独厚,故能在近现代科学理论的许多领域中独占鳌头。牛顿的力学、达尔文的进化论等科学理论体系在近代科技史上显示出了语言思维在这方面的优势。我时常有这样一种想法:中国的科技形态基于人类的原始经验,而西方的科技形态则是对人类原始经验的转折。原始思维研究证明,原始人具有超乎寻常的直觉能力和经验积累。我认为,中国的方块汉字和形象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这种原始经验,从而形成了中国的科技形态;西方的字母文字和语言思维则在一定程度上割断了与原始经验的联系,使之另外开辟出一块天地,从而形成了西方的科技形态。西方科技在现代社会的优势已为人们所共睹。其实,中国的传统科技,尤其中医学,具有巨大的潜在价值,有待人们去发现、去挖掘。综上所述,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是人类思维之树上的两朵奇葩,互有优劣,各具独特风貌,在历史上争奇斗艳,各领风骚。因此,不能笼统地划分谁好谁坏,贬低一方,抬高一方。那种贬低方块汉字和形象思维、抬高字母文字和语言思维的论调,事实证明是站不住脚的。二、哲学与宗教哲学与宗教是文化的更深的层面,而二者之间的关系又反映了各个文明的不同风貌。在我看来,哲学和宗教的含义,是一个需要重新界定的前提性问题。这两个概念都来自西方,所以,一般人观念中的哲学与宗教,都是西方意义上的哲学与宗教,可谓之狭义的哲学与宗教。以这种狭义的哲学与宗教来考量中国的学术思想,严格地说,中国既没有哲学,也没有宗教。如果一定要以这个意义上的哲学与宗教来分析中国学术思想,我们当然可以找到类似于西方的哲学和宗教。依此,或许可以这样说:西方思想的特质在于哲学与宗教相分离,印度思想的特质在于哲学与宗教相合一,而中国思想的特质在于以哲学代替宗教。各国的宗教都是为了解决人生的问题,但在中国,哲学就是为了解决人生的问题,不需要宗教来扮演这一角色。中国哲学通过两条途径来安顿人生,一是自然,二是人自身,它们又往往交织在一起。由于它们都为人生而设,所以都具有人文主义特点。就此而言,我们又可以说中国哲学的特质是人文主义。本篇论文是由3COME文档频道的网友为您在网络上收集整理饼投稿至本站的,论文版权属原作者,请不要用于商业用途或者抄袭,仅供参考学习之用,否者后果自负,如果此文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不过,我们尤其应该注意到,中国的传统思想有自己独特的风貌。按照西方的标准来讨论中国的学术思想,是不客观的,也是不公正的。所以,我们应该打破西方中心论的束缚,在更超越的层面上去理解哲学和宗教,对这两个概念从广义上进行重新理解和诠释。我想,如果把“哲学”看作关于世界根本观点的学说、关于对存在问题的思考,如果把“宗教”看作关于人生的学说、关于信仰的体系,那么,那么就可以说中国思想具有哲学和宗教的两重性;它既是哲学,也是宗教。中国思想立足于人自身,所以这种哲学是人文主义的哲学,这种宗教也是人文主义的宗教。中国传统思想的这种特质,是殷周之际经过一场以人为本位的深刻的宗教反思和批判运动形成的;这场思想风暴,标志着中国哲学的建立。也就是说,中国哲学是从探究人的本质即人性(德)开始的。透过这场宗教批判运动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哲学是从原始宗教中转化出来的。西方的情况完全不同。西方哲学尽管也萌芽于宗教,但它是从探究客观世界开始的。所以它的最初形式是自然哲学,然后才转向人,从而具有人文主义性质。不可否认,西方早期的这种人文主义和中国早期的人文主义有许多一致之处。例如,伦理学一度成为古希腊哲学的主要课题,研究形上学是为了解决道德问题。这和先秦哲学家的思路不谋而合。中西哲学不但出发点不同,而且发展进路迥异。希腊哲学没有经过殷周之际那样的宗教反思和批判运动,这就为宗教留出了一定的空间。所以,在希腊哲学发展的后期,哲学终于和来自东方的宗教合流了,由此导入中世纪。然而,正是由于西方没有经历过殷周之际那种宗教反思和批判运动,所以西方的哲学和宗教始终禀性各异。其哲学是理性的、人文主义的,其宗教是非理性的、神本主义的。终于,经过文艺复兴运动,哲学与宗教又一次分道扬镳了。就这样,西方重新确认了久违的人文主义传统,并跨入近现代社会。可以说,西方的近现代文明是西方人的思想从中世纪的枷锁中挣脱出来的结果,所以它表现出对中世纪激烈批判的意识。但是,由于经历了殷周之际的宗教反思和批判运动,所以从那时起,中国的思想就一直是人文主义的。正因如此,中国没有中世纪,也不存在什么封建社会,就象不存在奴隶社会一样。也正因如此,中国人没有必要从中世纪的枷锁中挣脱出来,重新认定人文主义传统,因而也不可能象西方那样经历文艺复兴运动。多少年来,在西学的一片凯歌中,学者们千方百计地用马克思的五种社会形态来对中国历史进行分期,费尽心思地寻找中国历史上的文艺复兴运动,煞有其事地猛烈批判中国的封建主义、专制主义,……所有这一切,皆迹近无的放矢。诚然,中国古代社会有它的弊病、有它的缺陷,甚至严重的弊病和缺陷。然而,这就是封建主义吗?这就是专制主义吗?对此,需要重新考量。我想,中国古代至少没有西方那种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如果说中国有西方意义上的专制主义的话,那应该是斯大林主义传入以后的事情,而是其顶峰。所以,中国的许多问题,我们应该好好反省自己,直面现实,不要总是把账算到古人的头上、总是把祖宗当作替罪羊、总是王顾左右而言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切实地提高自己,发展社会。三、形上学形上学不但是某种哲学的核心,也是某种文化系统的核心,所以它最能反映一种学术思想的特点。形上学所探讨的最普遍的存在是超越一切的,是与现实世界无对的。这就是说,它完全由人心所设。这样,我们就无法回避心这个概念。上文谈到,心包含生命之心和认知之心两个层面。我认为,相应地形上学也有两种类型,即生命形上学和认知形上学,它们分别由生命心和认知心所构造。前者乃生命根本特质的投影。哲学家们把他们对心(或者说生命)根本特质的体悟和把握投射到最高形上概念上,然后用它来规定心、安顿心。后者乃客观世界根本特质的投影。客观世界的根本特质首先投射到认知心,然后又由认知心投射到最高形上概念上。由于哲学家们对生命根本特质的体悟和对客观世界根本特质的认识各有不同,故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生命形上学和认知形上学。黄梨洲说:“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6]这里,我要接着他的话说:存在(最普遍的存在)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既然最高形上概念为心的投影,所以,存在的本体,也就是心的本体;“工夫”的不同,决定了心之本体和存在之本体的不同。“工夫”,当然是心的工夫。中西传统的形上学属于不同的类型。西方哲学一开始就是一种“爱智”的学问,由此形成的亚里士多德以后的西方传统形上学的主流是用科学性的概念、判断、推理的理论知识体系来把握的,这当然是一种认知形上学(前苏格拉底哲学或有所不同)。中国哲学一开始就立足于生命的价值,因而其传统形上学的主流是生命形上学。儒道佛三派形上学的最高范畴分别为天、道、真如,这些范畴的实质分别为善、自然、空。就是说,三派对生命根本特质的体悟分别为善、自然和空。不过,宋明新儒学中的程朱一派的形上学则是一种认知形上学。它虽然声称其最高范畴“理”具有普遍性,但在实际论证中更侧重社会人伦的一面,所以与西方的认知形上学有所不同。既然生命心的功能是对其自身的体悟,所以它既是主体,又是客体,而归根结蒂它是主体性的实际承载者。这正是中国哲学主客合一特点的根源。与此相反,对象化是认知心的鲜明特征。它总是把客观世界作为对象去认识;即使对自身,它也是先将其对象化,然后再去认知。换言之,认知心与客观世界本来二分。另一方面,认知心与作为主体性实际承载者的生命心与本二分。这就导致了西方传统哲学主客二分的特点。由于中国哲学脱胎于早期宗教,所以它难免带有中国早期宗教的特征。就象在原始宗教中人的命运是由天所赋予的一样,在中国哲学中,人性也是由天、道等最高形上实体赋予,从而内在于人自身的。这一点,也是与西方形上学大相径庭的。需要指出的是,西方近代以来尤其现代以来怀疑、否定传统形上学潮流的实质,在于对认知形上学的背离和对生命形上学的靠近。这样,一些西方哲学家自觉地从中国哲学中吸收养分也就不足为怪了。以上从三个由浅入深的层面分析了中西学术思想的特点。事实上,这三个层面是相互关联的。参考文献[1]黑格尔《逻辑学》,第7页,商务印书馆版。本篇论文是由3COME文档频道的网友为您在网络上收集整理饼投稿至本站的,论文版权属原作者,请不要用于商业用途或者抄袭,仅供参考学习之用,否者后果自负,如果此文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2]杜威《思维术》第174页,中华书局1933年版。[3]《语言与语言学词典》第201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版。[4]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3页,商务印书馆版。[5]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第120页,商务印书馆版。[6]《明儒学案·自序》。
一、英语毕业论文写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我国2000年出台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的规定,高等学校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应该用英语撰写三千至五千个单词的毕业论文,不仅“要求文字通顺、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而且要有“独立见解和创新意识”。毕业论文本应该是检验学生学业成绩的标尺,更是学生展示其学术能力、表达思想的平台。但是,对于教师来说,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日益成为挑战性很强的工作,因为毕业论文问题重重,集中暴露了学生学习的弱点,也反映了教学和管理方面的薄弱。
首先,学生的毕业论文中频繁出现语法错误。究其原因,很多高校教师没有把语法讲解作为讲课重点,或者即使教师强调了语法,学生也没有充分重视。第二,学生论文中逻辑混乱,常常出现循环论证、自相矛盾等逻辑错误。条理不清,论据不足。第三,论文缺少批判性。学生往往擅长介绍某个学派或者学者的观点,却并没有提出自己对于研究对象的评价;即使有所评价,也大多是赞誉,不进行理性的审视和批判。第四,学生所写的论文题目大多是老生常谈,新意匮乏;内容陈旧,行文刻板。可见,有些毕业论文没有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提出“独立见解和创新意识”的要求。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很多。从主观上讲,有的学生对于毕业论文的写作重视不够,写作态度不认真。从客观上讲,课程设置亟待改进。虽然《教学大纲》规定“我们要有意识地将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有机地融合在英语专业技能、英语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课程的教学中”,但是,高校几乎没有专门培养学生思维能力的课程。例如,高校的英语专业并不开设逻辑课程,也不开设数学、几何等自然科学方面的课程,更没有其他训练思维的课程,这是造成文科学生的逻辑思维不发达的重要原因。《教学大纲》明确建议开设英语国家概况、英国社会与文化、美国社会与文化、西方文化入门、希腊和罗马神话、《圣经》、西方文明史等课程,但是,实际上很多高校的英语专业并没有全面开设这些课程;即使开设了其中的一些课程,也大多是从历史的角度介绍史实,缺乏从哲学的深度研究人文思想和探究思维本质。
所以,学生的批判性思维不强,创新性思维更得不到培养。另外,有的高校没有开设专门的论文写作课程,致使学生不了解论文写作的规范和方法。所以,从根本上讲,论文写作的问题暴露了学生在思维能力方面的薄弱,特别表现在逻辑思维、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性思维等方面。笔者认为,逻辑思维、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是进行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教学和研究最重要的思维方式,三者缺一不可。其中,逻辑思维是基础,是批判和创造的工具。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是逻辑思维的发展和升华。对于这三种思维的有效运用是提高英语论文写作的有效途径。
二、逻辑思维训练
人类具有逻辑思维的能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人都进行严密的逻辑思维。研究逻辑思维的逻辑学作为一门学科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创立,支配着西方的逻辑观。逻辑学可以分为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亚里士多德创立的逻辑学后来被归为形式逻辑,特别典型的是三段论。形式逻辑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至今已经比较完备,是逻辑学的主体部分。“形式逻辑是关于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同时也研究一些认识现实的简单的逻辑方法。”①P8形式逻辑是一种理性认识形式,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也就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包括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形式逻辑非常重要。亚里士多德将其系统论述逻辑法则的著作称为《工具论》,意思是逻辑是认识的工具。近代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批判了亚里士多德基于其形而上学的逻辑体系,而把归纳逻辑视为进行科学研究和认识的工具,为自己的著作命名《新工具》,与《工具论》形成鲜明对比。形式逻辑不仅是认识客观世界的工具,而且是表达思想的工具,更是揭露错误、进行批评的有力工具。在西方,自从古希腊时代以来,逻辑学一直在学术界备受重视。柏拉图学园禁止不懂几何者入内,强调了逻辑的重要性。在中世纪,西方学校普遍讲授的七门课程(“七艺”)中首推“逻辑学”,其它为语法、修辞、算术、音乐、几何、天文。至今,逻辑学也是西方高等院校的重要课程,不仅是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而且是进行科学研究必不可少的工具。逻辑学并不是西方的专利。中国古代即有逻辑学,当时称为名辩学,印度的古代逻辑学称为因明,又称佛家逻辑。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古代的逻辑学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所以现代的逻辑学大多遵照西方的逻辑学。这也可以算作我国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不如西方的一个深层原因,然而,更直接的原因在于教育管理和课程设置。目前,高校中开设逻辑课程的专业大多仅限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哲学院系,在外语类院校开设此课程的几乎没有。由于英语专业的学生在毕业之后大多从事教学、科研和商务工作,这需要很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所以,逻辑思维的培养直接关系到英语人才培养的成败,而衡量英语人才的标准之一就是毕业论文写作的质量。一篇好的论文应该是思想、逻辑和文采三者的统一。思想性是论文的精髓,逻辑是保证论文的思想性、准确性的重要工具。
【论文关键词】语用预设预设的合适性可撤销性共识性言语幽默
【论文摘要】幽默是以语言为媒介,根据特殊语境,运用轻巧而诙谐的语调,暗示说话者的意图,达到艺术的效果。本文运用预设理论从语用角度分析言语幽默的生成、理解与欣赏。
一、引言
幽默在人们的日常交际中不仅起着改善人际关系、调节谈话气氛的作用,而且还能体现个人的智慧与人格魅力。幽默言语作为一种语言现象,颇受语言学界关注。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语言学家对幽默的研究一般着眼于修辞格、合作原则、关联理论、言语行为、言语行为与指示语等语用原则与要素。本文拟从语用预设(前提)理论的角度出发,尝试运用预设的共识性、合适性和可撤销性等特点来解读言语幽默。
二、预设与预设性质
1、预设(presup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