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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李春
一作为新伦理的科学
受晚清科学救国思潮的影响,青年鲁迅除了学习自然科学外,还尝试了科幻小说的翻译。他在这方面的主要成绩,是翻译了凡尔纳的《月界旅行》(1903)和《地底旅行》(1906)。《月界旅行》是根据井上勤的日译本转译的。该小说讲述的是美国的一群天文爱好者在亚电等人的带领下,克服重重困难,制造飞船并成功登上月球的故事。与同时代人相比,鲁迅对“科学”有不同的理解。洋务派将中国的被动挨打归因于科技的落后,提倡实业救国。维新派则认为,政治制度的落后才是主要原因,因此需实行君主立宪。在时代风气的影响下,青年鲁迅曾在江南水师学堂和南京路矿学堂学习自然科学技术,后又到日本学医。然而,鲁迅逐渐认识到,科学不仅仅意味着一系列的知识,“科学乃是伦理甚至精神问题了”。5在翻译《月界旅行》时,鲁迅的初衷并不是要普及科学知识,而是想要倡导一种新伦理、新精神。在《月界旅行•辨言》中,他便从这个角度来解释这部小说。他指出,人类依靠理想、意志和科学技术,正逐步地征服自然,因此,是“有希望之生物也”。而小说作者正是“以其尚武之精神,写此希望之进化者也”。鲁迅希望通过这部小说来证明人的精神力量和认识能力的伟大,使读者“获一斑之智识,破遗传之迷信,改良思想,补助文明”,“导中国人群以进行”。6因此,鲁迅特别重视小说的审美效果,而有意排斥其科普功能。他指出,“胪陈科学”,会导致“常人厌之,阅不终篇,辄欲睡去,强人所难”的局面。要激发读者的兴趣,必须“假小说之能力,被优孟之衣冠”,因此,便需要“掇取学理,去庄而谐”,最终“使读者触目会心,不劳思索”。7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鲁迅对小说做了一些增删改易。首先,在文体上,鲁迅采用了章回体。这也是晚清翻译小说的普遍性做法。鲁迅的译本每一回都有回目,在很多回的结尾有回末诗,又有“究竟为着甚事,且听下回分解”这样的套语。其次,在内容结构上,鲁迅对原文的各章进行了“截长补短”。他删掉的章节主要是原文第五六两章。这两章讲的都是人类对月球的认识,属于一般知识的介绍,没有情节的推进,难免让“常人厌之”。同时,他还对不少章节进行了合并。比如,原文第三章讲巴比堪的报告所引起的反响,第四章讲剑桥天文台的建议,而在鲁迅的译本中,这两章被合并为第三回。这些被鲁迅合并的章节,大体上都属于一个故事单元。为了满足章回体小说在叙事上的紧凑性,鲁迅尽量将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浓缩在一章里。在随后翻译的《地底旅行》中,鲁迅也采用了同样的处理方法。最后,在语言上,鲁迅采用文白混杂的形式,并做了删削。他说:“初拟译以俗语,稍逸读者之思索,然纯用俗语,复嫌冗繁,因参用文言,以省篇页。其措辞无味,不适于我国人者,删易少许。”8这样的处理,显然也是为了便于读者的接受。在这一时期,鲁迅的译作不多。他最感兴趣的,是科幻小说中所蕴涵的探索、进取、求真的伦理精神。他的翻译,只是为了传递这一精神。而对翻译这种行为本身,鲁迅还没有来得及思考。
二“比较既周,爰生自觉”:比较文化视野与翻译的使命
1906年幻灯片事件后,鲁迅开始反省科学救国的理想,并开始从比较文化的视野来重新审视中国的历史危机。在这一比较文化的视野下,鲁迅的翻译观也发生了飞跃。沿着早期从伦理、精神的角度来认识科学的思路,鲁迅开始反思科学的局限性。在《科学史教篇》中,他赞赏了科学的发达给人类带来的进步。但对于中国的“兴业振兵”之说,鲁迅认为,这种主张实际上“仅炫于当前之物”,“惟枝叶之求”,只看到了西方科学发达的表面现象,却“无一二士寻其本”,违背了“进步有序,曼衍有源”的发展规律。他提醒人们,片面地追求科学技术,则“所宅不坚”,不能长久,而必须追寻科学得以发达的文化根源。他认为,“教宗学术美艺文章”,“均为人间曼妙要旨”,必须与科学协同发展:顾犹有不可忽者,为当防社会入于偏,日趋而之一极,精神渐失,则破灭亦随之。盖使举世惟知识之崇,人生必大归于枯寂,如是既久,则美上之感情漓,明敏之思想失,所谓科学,亦同趣于无有矣。9鲁迅认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决不能“入于偏,日趋而之一极”。仅仅注重科学,就容易造成人“精神渐失”,而最终,失去了文化的沃土,科学也必然“同趣于无有”。在随后的《文化偏至论》中,鲁迅更深入地阐述了这一思想。他首先再次批评了洋务派“竞言武事”的救亡思路。他的批判,并不是从兵工科技对挽救危亡无效这一角度出发的,而是着眼于社会、文明的进步:“夫以力角盈绌者,于文野亦何关?”他认为洋务派只知道学习西方的兵工技术,却不知道与古人相比,不过是杀戮的机械先进了一些而已,根本无法显示人类的进步:“则曷弗启人智而开发其性灵,使知罟获戈矛,不过以御豺虎,而喋喋誉白人肉攫之心,以为极世界之文明者又何耶?”10然后,他又批判了维新派发展实业的主张。他认为在“国若一日存”的情况下,发展实业,或许能够“广有金资,大能温饱”,但如果“怙恃既失”,就有可能“被虐杀如犹太遗黎”11,而更严重的后果还在于,这会助长人们自私自利的思想,并不能真正改善人们的生活。
三“内曜”与“心里的烦闷”
在研究领域和研究题目上,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相比,有了更大的拓展。传统热点,如莎士比亚、乔叟、《贝奥武甫》、斯宾塞、马洛等,得到了持续的和更加全面的关注;与此同时,其他作家作品的研究继续开拓深入。大概由于新历史主义和文化研究的影响,从前少有人问津的莎士比亚历史剧变得格外“吃香”。不仅相关论文集中出现②,而且莎翁历史剧成为2006年清华大学“莎士比亚与政治哲学”通识课的教材(赵晓力、吴飞,《国文》,2006,4)。中世纪英国文学研究更加全面深入。不唯《坎特伯雷故事》,而且乔叟的其余作品;不唯乔叟(沈弘,《文评》,2009,3),而且其他中古英语文学作品(陈才宇,《浙江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1;《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5),如《高文爵士与绿色骑士》③、《忍耐》、《净洁》(刘乃银,《文研》,2004,6;《论丛》第7辑)、《珍珠》(王继辉,《国文》,2004,1)、《克蕾丝德的遗言》等;不唯《贝奥武甫》(王继辉,《外文》,2002,5;《文研》,2003,1),而且其他古英语作品,如《十字架之梦》(肖明翰,《文研》,2011,3)等都有专文讨论(参见杨开泛)。许多文章都可圈可点,如陈才宇的执著,刘乃银的温和,沈弘的敏锐,王继辉的沉着,肖明翰的迅捷,等等。斯宾塞方面,除了《仙后》(胡家峦,《欧美文学论丛》第2辑;刘立辉,《文评》,2006,3;《文研》,2007,3)等诗作外,鲜为人知的散文作品《爱尔兰之现状》中的民族意识也被提请注意(李成坚,《文评》,2011,2)。马洛方面,除了常见的关于戏剧和诗歌的作品研究外,邓亚雄综述了国外的马洛研究(《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6,2),冯伟探讨了马洛的传记建构问题(《国文》,2010,4)。在文艺复兴时期诗歌方面④,胡家峦的园林诗歌研究(《国文》,2002,4;2004,3;2006,2;《外语与外语教学》,2006,1;《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2007,6等)、蒋显睸的小史诗研究(《论丛》第9辑;《国文》,2010,2)、朱宾忠的爱情诗研究(《文研》,2002,2)、赵元为西方文论关键词系列撰写的“十四行诗”(《外文》,2010,5)都是引人注目的成果。其中,胡家峦的文章论及了像盖斯科因、西尔维斯特、兰多尔夫、沃勒、考利等多位相当重要但几乎无人讨论的文艺复兴时期英国诗人,具有填补空白、开启来者的意义。在文艺复兴时期戏剧方面,涉及的广度和深度都有所增加:赵亚麟粗线条勾勒了莎翁与同时代剧作家的关系(《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2004,3),基德《西班牙悲剧》(程倩,《解放军艺术学院学报》,2007,2;耿幼壮,《文评》,2005,3)、韦伯斯特《玛尔菲公爵夫人》、博蒙特和弗莱彻《少女的悲剧》(龚蓉,《文评》,2008,2;2011,1)、托马斯•海伍德的《伦敦四学徒》(郝田虎,《文研》,2008,1)等得到重点关注。其中,耿幼壮总结了伊丽莎白时期复仇剧兴盛的原因,以《西班牙悲剧》为例分析了复杂的复仇观,指出死亡问题与复仇、正义相比,是复仇剧更为内在的主题。这篇论文实际上回应了张隆溪20世纪80年代关于悲剧和死亡的文章(《中国社会科学》,1982,3),是接着讲的。
由于刘建军等人的努力,学界对于欧洲中世纪文学的认识更清醒、更自觉、更明确了。刘建军《欧洲中世纪文化与文学述评》一文从宏观角度确立了对中世纪的再认识(《文研》,2003,1)。李晓卫则从文化根源和文学表现两方面,追溯了欧洲中世纪文学与古希腊罗马文学的内在联系(《文研》,2003,6)。在中世纪的欧洲,不仅希腊和希伯来传统,还有多种古代文化要素碰撞融合;欧洲中世纪文学不仅具有过渡性质,而且为后来的欧洲文学发展奠定了基础(刘建军,《文评》,2010,4)。文艺复兴运动是在中世纪基督教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艺复兴文学表现了基督教文化影响下所形成的人文主义思想(刘建军,《文研》,2007,5)。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界逐渐就欧洲中世纪文化、文学、历史、宗教等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达成共识,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黑暗时代”的简单片面说法日渐销声匿迹。应该说,学界对于欧洲中世纪———包括英国中世纪文学和文化—的重新发现是新时期的基本成就之一。旅美学者李耀宗在台北出版的力作《诸神的黎明与欧洲诗歌的新开始:噢西坦抒情诗》可以说代表着中华学人目前在欧洲中世纪文学研究领域的最高成就。研究方法更加多样化。除了马克思主义、文本细读、新历史主义、女性主义、比较文学、巴赫金等比较熟悉的方法外,文化唯物主义(与新历史主义相类而不同;许勤超,《国文》,2010,4)、文学达尔文主义(王丽莉,《外文》,2009,1)、后殖民主义(段方,《文研》,2005,2)、手稿研究(郝田虎,《国文》,2010,2;《江西社会科学》,2011,7)⑤等理论方法也得到(进一步)介绍。伦理学视角开始重新得到重视(如颜学军,《文研》,2006,1;罗益民,《西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1)。⑥其中,比较突出的是新历史主义。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介绍消化,更多的中国学者能够更为熟练地运用该方法开展研究,研究对象也不局限于莎士比亚(如胡鹏,《文评》,2011,2),也包括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如龚蓉)等。而新历史主义与文化研究相结合,带来普遍的对于文学中政治议题的格外关注。例如,程朝翔的两篇文章(《国文》,2005,2;《文研》,2005,2)联系现实,深入浅出地讨论了战争对莎剧(如《亨利五世》)和作为文化符号的莎士比亚的利用,对认识文学的本质富有启发意义。沈弘(《文评》,2009,3)和郝田虎(《外文》,2008,2)的文章探讨了早期英国文学的写作方法问题:大量存在的模仿和借用是“剽窃”还是“札记式写作”。
在研究载体上,这一时段的显著特点是专著的猛增。单就莎士比亚而言,根据笔者的统计,1978—2011年中国内地和香港共出版专著(包括论文集,但不包括译著、文学史、选本、传记、辞典等)约一百部,其中1978—1989和1990—2000两个时段数量差不多,都是20余部,而新世纪十年的专著数量即占整个新时期的一半还多。施咸荣在《莎士比亚和他的戏剧》(1981)的结尾说:“除大学教材和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外,研究、评论莎士比亚的专著还不多。”30年间,增长了近百倍,不可谓不迅速。在除了莎士比亚的文艺复兴英国文学方面,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各有一部专著(王佐良和杨周翰),20世纪90年代这方面的著作也不多,主要收获是文学史。进入新世纪,这一领域的专著才逐渐多起来,主要有:胡家峦,《历史的星空》(2001)、《文艺复兴时期英国诗歌与园林传统》(2008);沈弘,《弥尔顿的撒旦与英国文学传统》(2010)等。在中世纪英国文学方面,台湾1983年就出版了颜元叔的著作《英国文学:中古时期》,1990年以前大陆几乎没有专著。1990年以后,除了鲍屡平《乔叟诗篇研究》(1990)和王继辉《古英语和中国中古文学中的王权理念:〈贝奥武甫〉与〈宣和遗事〉比较研究》(1996)等之外,主要还有:李赋宁的《英国文学论述文集》(1997);陈才宇的《英国古代诗歌》(1994)、《古英语与中古英语文学通论》(2007);陆扬的《欧洲中世纪诗学》(2000);肖明翰的《英语文学之父———杰弗里•乔叟》(2005)、《英语文学传统之形成:中世纪英语文学研究》(2009);刘建军的《欧洲中世纪文学论稿:从公元5世纪到13世纪末》(2010);丁建宁,《超越的可能:作为知识分子的乔叟》(2010);刘进,《乔叟梦幻诗研究:权威与经验之对话》(2011)等。文学史方面最重要的是李赋宁、何其莘主编的《英国中古时期文学史》2006年出版。这些沉甸甸的收获中有不少英文书,尤其是博士论文。英文著作的好处是与国外学术界交流方便,但也会限制读者数量,减少影响力,使得本来就小众化的早期英国文学研究(莎士比亚除外)更加成为少数专家学者的智力游戏。而学者之间的对话互动大大促进了学术进步,例如,孟宪强认真对待从丛“哈姆莱特并非人文主义者”的质疑和批评(《河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89,1;《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5),在《三色堇:〈哈姆莱特〉解读》(2007)中花大力气重写了“哈姆莱特与蒙田之比较研究”一章,使得内容更加丰富充实。在译著方面,黄杲睺1998年首次出版、后来在海峡两岸多次重印的诗体译本《坎特伯雷故事》多为学者征引,大有代替方重早年散文译本的势头。20世纪90年代的中世纪英国文学重要译本包括冯象译《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1992)和吴芬译《特洛勒斯与克丽西德》(1999)等。沈弘和陈才宇是中世纪英国文学的主要译者。沈弘厚积薄发,译作除《农夫皮尔斯》(1999)外,还有:伯罗《中世纪作家和作品:中古英语文学及其背景(1100—1500)》(2007)、《中世纪英国:征服与同化》(2007)和《英国中世纪诗歌选集》(2009)。
其中最后一部尤其值得重视,译文像此前的《农夫皮尔斯》一样,节奏整齐,措辞讲究,忠实典雅,清新可诵,有的篇目还填补了空白,如《珍珠》,但因为在台北出版,大陆这边少有人知。而沈弘精心选择了二手文献伯罗进行翻译,是中世纪文学研究基础建设的一部分,大有乃师杨周翰、李赋宁之风。陈才宇译作主要有:《英国民间谣曲选》(1989)、《贝奥武甫:英格兰史诗》(1999)、《英国早期文学经典文本》(2007)、《亚瑟王之死》(2008)。在文艺复兴时期文学方面,莎士比亚当然译者辈出,莎翁中译研究甚至成为一个相当重要的“次领域”,近年来这方面的专著就有四部(桂扬清等)。王佐良主编的《英国诗选》(1988)有一些早期英国诗歌的译文。除培根外,曹明伦还翻译了伊丽莎白时期三大十四行诗集:莎士比亚(1995,2008)、锡德尼(2008)和斯宾塞(1998,2008)。高黎平、林少晶也译了莎士比亚、锡德尼和斯宾塞的十四行诗集(2011)。胡家峦是斯宾塞诗歌的重要译者,除了早已面世的《斯宾塞诗选》(1997)外,一直致力于翻译令梁实秋望而生畏、终于抱憾没有尝试(序言:2)的《仙后》。梁实秋译有三卷本《英国文学选》(1985)与他的《英国文学史》配套,其中,前两卷是早期英国文学作品的选译。除了散文和诗歌外,梁实秋选译了从中世纪到18世纪的8部戏剧,选目精当,加上他翻译的莎士比亚全集,独自一人的工作大体反映了英国戏剧的发展历程。但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文学的翻译还有许多处女地有待开垦,戏剧如琼森、博蒙特和弗莱彻、麦辛哲、韦伯斯特等,诗歌如怀亚特、萨里伯爵、伊丽莎白一世、丹尼尔、德雷顿、坎庇恩、巴恩菲尔德、罗思夫人等的大部分或全部篇什,散文如锡德尼《阿卡狄亚》、雷利《世界史》、各种游记等,许多精彩的作品有待有心人睻译,以广流布。
由于《外国文学研究》2005年起被A&HCI收录,英文论文的发表成为必须,其中一些是关于早期英国文学的,包括中国学者的文章(杨林贵,2006,1),也包括韩国学者(艾斯托克,2008,5)和西方学者(韦尔思,2006,1;布鲁克斯,2006,1)的文章。或许我们可以考虑像台湾《淡江评论》那样,推出全英文的常规学术期刊。一些书评对国内外新书的评介为国内学界提供了信息和指引。例子包括胡雅玲评芝加哥大学出版社《伊丽莎白一世翻译文稿》(《文研》,2010,5)、王丽莉评格林布拉特《尘世间的莎士比亚》(《外文》,2006,5)等。许多期刊不重视学术性书评的现状有待改变。各种学术会议的举行逐渐常态化,早期英国文学中最有号召力的依然是永不落幕的莎士比亚。譬如,2004年,复旦大学主办了“莎士比亚与中国”全国研讨会;2008年,武汉大学又一次主办了莎士比亚国际学术研讨会(第一次是在1993年)。外国访问教授对中国学生博士论文的指点已成为常态:康奈尔大学CarolKaske教授帮助了刘睼银的博士论文,哥伦比亚大学AnneLakePrescott教授帮助了刘立辉的博士论文,等等。近年来,ThomasRendall教授任职于北大英语系,开设乔叟和但丁课程。“洋先生”和“洋学者”对中国早期英国文学教学和研究的贡献值得做专题探讨,应该把他们和晚清至民国的传教士区别开来。在博士生培养方面,从沈弘1989年从北京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算起,我们目前至少培养了10位中世纪英国文学博士,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三位,李赋宁指导)、华东师范大学(四位)、湖南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首都师范大学(以上各一位)。其中六篇都是以乔叟为题目的。而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文学的博士更多,仅北京大学培养的就超过十位,有辜正坤(1990)、程朝翔(1992)、黄必康(1998)等。《英美文学论丛》第15辑的专栏“学者笔谈”系中世纪英国诗歌专题,由刘乃银及其门生撰写的三篇论文组成。1978年以来的30余年中,有关莎士比亚的专栏或专辑屡见不鲜,而有关中世纪英国文学的专栏大概这是仅有的一次。绵延八百年的中世纪英国文学理应得到人们更多的重视,被埋没的明珠终将焕发出夺目的光彩。
在论及早期英国文学研究时,人们往往欢呼论文数量的增长,以此作为发展繁荣的标志。这种认识有它的道理,但对数量增长也要辩证地看。在中世纪英国文学研究领域,实际情况是,老一代学者的论文产出大都不算多,这大约是因为该领域研究需要长期钻研和深厚的语文学基础,李赋宁厚积薄发的榜样可能也起了作用。与此相对照,肖明翰2000年以前是研究福克纳的,新世纪以来穿越广袤时空“闯入”该领域,效果上却似乎一鸣惊人,后来居上。截至2011年,肖明翰已经发表了28篇论文,而且大都发表在《文评》等四大刊物上。这一鲜明对比如何解释?是他天才的发挥和超发挥?是他的孜孜不倦,勤奋努力?是学术期刊对于少有人耕耘的中世纪英国文学园地的偏爱?好像全都是,又全都不是。笔者认为,肖明翰多产的一个重要原因恰恰是他作为异乎寻常的“闯入者”,语文学基础不够好。他自己承认:他不怎么懂古英语、古法语和拉丁语,中古英语也比较差(上册,前言:7);他的古英语文学研究论文中,一再注明他参照了多种现代英语译本。应该说,肖明翰是一个诚实的学者,因为他的诚实和勤勉,他是值得尊重的。行文至此,笔者禁不住想起英美学界另一位异乎寻常的“闯入者”:马丁•贝尔纳教授,《黑色雅典娜》的作者。贝尔纳因为他饱受争议的巨著《黑色雅典娜》早已名满天下,但许多人可能不知道,他本来是中国学家,剑桥大学汉学博士,曾在北京大学学习汉语,研究中国早期社会主义思潮和中国政治,20世纪70年代中期才转移了兴趣,“跨界”从事古希腊文明起源研究。表面上看,肖明翰和贝尔纳都是在学术成熟期突然转入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而后取得出人意料的成功;但他们有一点重要的不同:贝尔纳是语言天才,为了《黑色雅典娜》项目,他掌握了古希腊语、希伯来语、古埃及语等许多种地中海东部地区的古代语言,三卷《黑色雅典娜》花了他整整三十年时间!把肖明翰和贝尔纳相比也许并不恰当,笔者这样做无意贬抑肖本人或他的成果,目的只是为了提醒大家:早期英国文学研究,尤其是中世纪,门槛是比较高的,需要专门的语文学训练做基础,这就是为什么李赋宁一篇介绍中世纪英国文学的文章(《外文》,1998,5)大部分时间却在讲英语史,需要热情勇敢的学人舍得坐冷板凳。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
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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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文教学论方向
1、叶圣陶语文教育思想研究(可选子题)
2、张志公语文教育思想研究(可选子题)
3、国正语文教育思想研究(可选子题)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德里达发表了一系列探讨政治、宗教和伦理问题的著作,其中《马克思的幽灵》(1993)、《友爱政治学》(1994)、《赐人以死》(1995)和《宗教行动》(2001)尤其令人瞩目。这位一度淡出人们视野的哲学家,重新成为欧美学术界的焦点人物,他所代表的解构主义理论似乎也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不少学者将这一变化称为德里达的“政治学转向”。接踵而来的问题是,为什么会发生这种转向?德里达的“转向”在多大程度上背叛或者延续了自己早年的思想?早期德里达和晚期德里达之间是什么关系?解构主义是否有某种一以贯之的原则?在简要分析第一个问题之后,我们将着重讨论后面几个问题。
长期以来,解构主义一直面临着双重误解,处境尴尬。在激进的后现代主义者看来,德里达过于保守。在六十年代的“五月风暴”前后,在许多左倾知识分子或者走上街头,以行动与体制抗争,或者在著作中将批判的火力对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之时,德里达给人的形象却是一位安坐书斋、专心拆解文本的学究,因而受到同辈的指责。后来,由于美国耶鲁学派影响巨大,解构主义更日渐成为一种与政治和社会现实无关的、游戏式的文本批评的代名词。另一方面,后现代主义的批评者将德里达视为一位与西方传统人文主义理想为敌的危险分子,认为他缺乏正面的社会关怀,只会通过文字游戏破坏欧美精神大厦的根基。因此从诞生之日起,解构主义就承受着来自不同方向的敌意,围绕保罗•迪•曼的争辩1和1992年的剑桥风波2都是这种敌意的集中体现。德里达曾在各种场合为自己辩护,努力澄清人们的误解,但他避免正面立论的策略却让自己陷入了困境。因此,在不放弃解构主义基本立场的前提下,直接介入思想界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促使德里达拓宽研究领域的另外一个目的,或许是为了保持解构主义理论的生命力。美国耶鲁学派的文学批评实践在传播解构主义的同时,也遮蔽了解构主义的真实面目。从哲学生涯的最开始,德里达就抱有宏大的关怀,文字和文本仅仅是解构主义分析的切入点,而非其主要旨趣所在。当后殖民主义批评、女权主义批评纷纷从解构主义中汲取营养、自立门户的时候,解构主义本身却被当作过时的文本理论被人淡忘了。自新历史主义流派兴起以来,对孤立文本、孤立学科的研究日渐失去了影响力,将文本视为文本之外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作用场,已经成为人文学术的趋势。德里达将解构批评的触角伸至政治、宗教、伦理等领域,正好顺应了这一潮流,解构主义的建构意义和人文关怀,也得以具体地呈现。所以,德里达的政治学转向对于解构主义而言,是一件幸事,透过他对各种具体问题的阐释,我们对于他早期的思想,也能获得更明晰的理解。一、德里达早期著作的政治学内涵
六十年代晚期,德里达以《书写与差异》、《声音与现象》与《论文字学》三部著作奠定了自己的学术地位。虽然他批判的主要对象是语音中心主义和结构主义,但他真正关注的还是困扰欧洲近一个世纪的问题:如何面对形而上学的遗产。在这一点上,他与尼采和海德格尔是一脉相承的,然而德里达的犹太裔背景和边缘身份3对其政治立场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犹太文化的因子赋予了他强烈的先知情结。J•D•卡普托在《德里达的祈祷与泪水:无宗教的宗教》一书中,细致地描绘了犹太教对德里达的深刻影响。德里达自己也说,虽然自己是个无神论者,但上帝在自己的生活中依然以其他名字存在。他的著作中常常有一种预言式的先知口吻,1966年那篇著名的研讨会发言《人文学科话语中的结构、符号与游戏》4已经让人感受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并非为解构而解构,某种朝向未来的乌托邦情结始终萦绕在他的著作周围。双重的边缘身份则让他对任何形式的中心主义抱有天然的反感,他相信,政治上的强权、对异己因素的压制和迫害都可以追溯到哲学的观念上。因此,即使在他分析表面上与政治不相干的问题时,他的文本也充满了政治的潜台词。从某种意义上说,解构主义的所有立场都是政治立场。
批驳绝对中心观念是解构主义最重要的一个立场。德里达反对传统形而上学所设定的超验的、永恒的、实体化的中心,认为中心只是一种功能,中心的替换永远不会停止。他意识到,绝对中心观念之所以根深蒂固,是因为它符合人类一种与生俱来的欲望,一种将世界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的欲望,一种对一切可能威胁到这种控制的因素的畏惧。因此中心的观念与权力的欲望是密不可分的,暂时居于中心的力量往往会借用真理的名义,竭力使自己的优越位置永久化。回顾历史,君权至上、教会统治、宗教迫害、种族歧视、极端民族主义等种种给人类带来深重灾难的观念无一不是源于绝对中心的神学式崇拜。由于对中心的迷信没有改变,由于一直缺乏对中心观念的深刻反思,人类往往是在打破一个中心之后又马上确立新的中心,中心虽在不断替换,危机的根源却没有消除。早期德里达之所以将语音中心主义作为批判的重点,是因为他相信,语音中心主义、逻格斯中心主义与欧洲中心主义之间存在着隐秘的同构关系,西方哲学一直将自己塑造成“理性和光明的独白”,是一种排他性的“暴力的哲学”5。用广义书写的概念揭示语音中心论的虚妄,正是为了从根本上消解西方人的文化优越意识,促进世界文明多元化秩序的生长。
否定二元对立、主张二元互补是德里达的另外一条基本原则。二元对立思维是绝对中心观念的必然伴生物。形而上学传统将世界划分为一系列的二元对立项,其中一项因为代表了“真理”,而居于中心和主导地位,另外一项则被视为不相容的对立面,被贬斥、被放逐,比如真理/谬误,灵魂/肉体,自然/文化,文明/野蛮,语音/书写,等等。当这种思维与种族意识、社会进化论结合起来时,危害尤其明显。按照文明/野蛮、先进/落后的二元对立观念对世界各个民族和各种文化进行粗暴定位,使得“文明”、“先进”的群体在对待他们所认为的“野蛮”、“落后”的群体时能够心安理得地使用暴力。德里达以补替(supplement)概念为武器,巧妙地颠覆了西方哲学史上具有核心意义的一系列二元对立。然而,他的目的并不是要回过头来以原来处于弱势的一方取代并压倒强势的一方,而是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充满对抗和压迫的结构。从弱势一方着手,只是一种历史策略。在反殖民主义、反种族主义和女权主义的浪潮汹涌全球的六十年代,德里达的二元关系理论从哲学的角度为政治实践提供了依据。尊重差异、推崇多元化也是解构主义的重要宗旨。德里达杜撰的术语迪菲昂斯(differance)既指代差异(difference)的总体运动,也指代以差异的方式创造和推动宇宙的那种力量。在德里达看来,所有的差异中最核心的差异就是事物与内在的异质成分之间的差异,一切事物(包括迪菲昂斯这个非物之“物”)的变化之所以可能,就在于这种内在的差异。差异是事物活力和多样性的来源,是变化和变革的动力。不能容纳异质成分是走向僵死的开始。正因为如此,差异的观念与政治实践关系密切。无论是国家内部对多元性的包容,还是全球范围内对多元化的保护,都是确保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在早期的著作中,德里达没有展开这方面的论述,但他近十年来反对美国主导的全球化模式的呼吁,完全可以追溯到解构主义的这条核心原则。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德里达发表了一系列探讨政治、宗教和伦理问题的著作,其中《马克思的幽灵》(1993)、《友爱政治学》(1994)、《赐人以死》(1995)和《宗教行动》(2001)尤其令人瞩目。这位一度淡出人们视野的哲学家,重新成为欧美学术界的焦点人物,他所代表的解构主义理论似乎也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不少学者将这一变化称为德里达的“政治学转向”。接踵而来的问题是,为什么会发生这种转向?德里达的“转向”在多大程度上背叛或者延续了自己早年的思想?早期德里达和晚期德里达之间是什么关系?解构主义是否有某种一以贯之的原则?在简要分析第一个问题之后,我们将着重讨论后面几个问题。
长期以来,解构主义一直面临着双重误解,处境尴尬。在激进的后现代主义者看来,德里达过于保守。在六十年代的“五月风暴”前后,在许多左倾知识分子或者走上街头,以行动与体制抗争,或者在著作中将批判的火力对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之时,德里达给人的形象却是一位安坐书斋、专心拆解文本的学究,因而受到同辈的指责。后来,由于美国耶鲁学派影响巨大,解构主义更日渐成为一种与政治和社会现实无关的、游戏式的文本批评的代名词。另一方面,后现代主义的批评者将德里达视为一位与西方传统人文主义理想为敌的危险分子,认为他缺乏正面的社会关怀,只会通过文字游戏破坏欧美精神大厦的根基。因此从诞生之日起,解构主义就承受着来自不同方向的敌意,围绕保罗•迪•曼的争辩1和1992年的剑桥风波2都是这种敌意的集中体现。德里达曾在各种场合为自己辩护,努力澄清人们的误解,但他避免正面立论的策略却让自己陷入了困境。因此,在不放弃解构主义基本立场的前提下,直接介入思想界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促使德里达拓宽研究领域的另外一个目的,或许是为了保持解构主义理论的生命力。美国耶鲁学派的文学批评实践在传播解构主义的同时,也遮蔽了解构主义的真实面目。从哲学生涯的最开始,德里达就抱有宏大的关怀,文字和文本仅仅是解构主义分析的切入点,而非其主要旨趣所在。当后殖民主义批评、女权主义批评纷纷从解构主义中汲取营养、自立门户的时候,解构主义本身却被当作过时的文本理论被人淡忘了。自新历史主义流派兴起以来,对孤立文本、孤立学科的研究日渐失去了影响力,将文本视为文本之外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作用场,已经成为人文学术的趋势。德里达将解构批评的触角伸至政治、宗教、伦理等领域,正好顺应了这一潮流,解构主义的建构意义和人文关怀,也得以具体地呈现。所以,德里达的政治学转向对于解构主义而言,是一件幸事,透过他对各种具体问题的阐释,我们对于他早期的思想,也能获得更明晰的理解。一、德里达早期著作的政治学内涵
六十年代晚期,德里达以《书写与差异》、《声音与现象》与《论文字学》三部著作奠定了自己的学术地位。虽然他批判的主要对象是语音中心主义和结构主义,但他真正关注的还是困扰欧洲近一个世纪的问题:如何面对形而上学的遗产。在这一点上,他与尼采和海德格尔是一脉相承的,然而德里达的犹太裔背景和边缘身份3对其政治立场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犹太文化的因子赋予了他强烈的先知情结。J•D•卡普托在《德里达的祈祷与泪水:无宗教的宗教》一书中,细致地描绘了犹太教对德里达的深刻影响。德里达自己也说,虽然自己是个无神论者,但上帝在自己的生活中依然以其他名字存在。他的著作中常常有一种预言式的先知口吻,1966年那篇著名的研讨会发言《人文学科话语中的结构、符号与游戏》4已经让人感受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并非为解构而解构,某种朝向未来的乌托邦情结始终萦绕在他的著作周围。双重的边缘身份则让他对任何形式的中心主义抱有天然的反感,他相信,政治上的强权、对异己因素的压制和迫害都可以追溯到哲学的观念上。因此,即使在他分析表面上与政治不相干的问题时,他的文本也充满了政治的潜台词。从某种意义上说,解构主义的所有立场都是政治立场。
批驳绝对中心观念是解构主义最重要的一个立场。德里达反对传统形而上学所设定的超验的、永恒的、实体化的中心,认为中心只是一种功能,中心的替换永远不会停止。他意识到,绝对中心观念之所以根深蒂固,是因为它符合人类一种与生俱来的欲望,一种将世界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的欲望,一种对一切可能威胁到这种控制的因素的畏惧。因此中心的观念与权力的欲望是密不可分的,暂时居于中心的力量往往会借用真理的名义,竭力使自己的优越位置永久化。回顾历史,君权至上、教会统治、宗教迫害、种族歧视、极端民族主义等种种给人类带来深重灾难的观念无一不是源于绝对中心的神学式崇拜。由于对中心的迷信没有改变,由于一直缺乏对中心观念的深刻反思,人类往往是在打破一个中心之后又马上确立新的中心,中心虽在不断替换,危机的根源却没有消除。早期德里达之所以将语音中心主义作为批判的重点,是因为他相信,语音中心主义、逻格斯中心主义与欧洲中心主义之间存在着隐秘的同构关系,西方哲学一直将自己塑造成“理性和光明的独白”,是一种排他性的“暴力的哲学”5。用广义书写的概念揭示语音中心论的虚妄,正是为了从根本上消解西方人的文化优越意识,促进世界文明多元化秩序的生长。
否定二元对立、主张二元互补是德里达的另外一条基本原则。二元对立思维是绝对中心观念的必然伴生物。形而上学传统将世界划分为一系列的二元对立项,其中一项因为代表了“真理”,而居于中心和主导地位,另外一项则被视为不相容的对立面,被贬斥、被放逐,比如真理/谬误,灵魂/肉体,自然/文化,文明/野蛮,语音/书写,等等。当这种思维与种族意识、社会进化论结合起来时,危害尤其明显。按照文明/野蛮、先进/落后的二元对立观念对世界各个民族和各种文化进行粗暴定位,使得“文明”、“先进”的群体在对待他们所认为的“野蛮”、“落后”的群体时能够心安理得地使用暴力。德里达以补替(supplement)概念为武器,巧妙地颠覆了西方哲学史上具有核心意义的一系列二元对立。然而,他的目的并不是要回过头来以原来处于弱势的一方取代并压倒强势的一方,而是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充满对抗和压迫的结构。从弱势一方着手,只是一种历史策略。在反殖民主义、反种族主义和女权主义的浪潮汹涌全球的六十年代,德里达的二元关系理论从哲学的角度为政治实践提供了依据。尊重差异、推崇多元化也是解构主义的重要宗旨。德里达杜撰的术语迪菲昂斯(differance)既指代差异(difference)的总体运动,也指代以差异的方式创造和推动宇宙的那种力量。在德里达看来,所有的差异中最核心的差异就是事物与内在的异质成分之间的差异,一切事物(包括迪菲昂斯这个非物之“物”)的变化之所以可能,就在于这种内在的差异。差异是事物活力和多样性的来源,是变化和变革的动力。不能容纳异质成分是走向僵死的开始。正因为如此,差异的观念与政治实践关系密切。无论是国家内部对多元性的包容,还是全球范围内对多元化的保护,都是确保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在早期的著作中,德里达没有展开这方面的论述,但他近十年来反对美国主导的全球化模式的呼吁,完全可以追溯到解构主义的这条核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