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要围绕办刊宗旨,结合栏目设置,力求选题新颖、观点鲜明、结构严谨、阐论精辟。
2、文稿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如1级标题用 1……,2级标题用1.1……,余类推。通常设2至3级,不超过4级。文内标题力求简短,一般不超过15个字。
3、参考文献表应列在文后,并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编号列出,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一般不宜引用.文献的作者应全部列出;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姓名一律采用姓前名后著录法;西方作者的名字部分可缩写,并省略缩写点“.”。
4、摘要应是文中主要观点、内容的摘录,应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200字,中文摘要排在作者署名之后。
5、作者姓名及单位。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应以逗号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
6、如系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论文,亦请在介绍信中说明。
7、正文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①引言;②材料和方法;③结果;④讨论;⑤参考文献。
8、注释在文中以脚注形式标注:参考文献在文中以(作者,发表年份)形式标注,并按规范列于文末。
9、数字: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图表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5位以上数字以“万”“亿”作单位;根据需要,小数位不超过三位(含)。
10、不符合本刊要求的来稿,编辑部将退请作者按要求整理、精简、补充、修改,修改好的稿件请重新投稿,本刊以收到符合稿约要求稿件的日期作为正式收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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