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编辑部人力有限,作者可在每一期截稿之日起三个月后,来电咨询稿件采用与否!
2、标题使用小二号字,宋体,加粗显示;正文使用五号字,宋体;图题、图注、表格、标注、参考文献使用小五号字,宋体。文中英文均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根据其在文中所处位置选用相应字号。
3、参考文献: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
4、稿件请附中英文对照的标题和摘要。摘要提供的信息应能客观反映论文主要内容,中文摘要字数限定在300字以内。
5、作者身份、职称、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信息。
6、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还应注明基金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
7、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话,引号的句号在引号内;引不完整的一段话,即文字前面不是句号或文字从句中引,句号在引号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叹号、问号,一般放在后面一个引号里面。
8、同一页类列出多个注释的,应根据注释的先后顺序编排序号。注释序号以“①、②”等数字形式标示在被注释词条的右上角。页末或篇末注释条目的序号应按照“①、②”等数字形式与被注释词条保持一致。
9、来稿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文中的计量单位一律以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数字按《关于出版物上的数字用法的规定》书写。
10、投稿稿件3个月内,作者不可再将稿件另投他刊,稿件相关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与编辑部联系.3个月未收到编辑部回复,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或直接与编辑部联系.退稿稿件不得再投.
地址:上海延安西路1538号
邮编:200052
主编:劳越一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上海延安西路1538号,邮编:200052。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