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中引用他人作品时,请按照原作者姓名、文献名称、出版者和出版年顺序列出,并以脚注方式(放置于当页下)用①②③……标出注释,并选择“每页重新编号”;参考文献中的作者在两名以上时须全部列出。
2、文中一级标题用一、,二、……,二级标题用(一),(二)……,三级标题用1.,2.……,四级标题用(1),(2)……,依次类推。
3、参考文献按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以角码标出。
4、中文摘要一般限在200字以内,应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结果、结论或讨论四部分内容;关键词一般3-5个。英文摘要及关键词则与中文的相对应。
5、文稿首页地脚处附作者简介。按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研究方向排列。
6、获得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产出的论文应在中文题名后以“*”(上标)注明,并在首页页脚处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相应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7、所有文章一级标题(即题名)用黑体二号、二级标题用四号宋体、三级标题用五号黑体、四级标题五号楷体,文章正文用五号宋体。
8、稿件中的译名,除了人们熟知的外国人名(如马克思、爱因斯坦)按照通用译法书写外,其余所有人物译名在文中首次出现时均须附注原文名;除了人们熟知的外国地名按照通用译法书写外,其他所有地点译名均须参照有关地名翻译手册给出译名,并附注原文地名。
9、图、表 、照片图应清晰,线条图用黑色笔在空白纸上准确绘出,另起一行附图说明(文字要准确精练),并在文中插入位置写明“见图×”。
10、结论是在理论分析和试验验证的基础上,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得出的具有创造性、指导性、经验性,并高度概括的结果描述,应条理清晰,独立成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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