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作者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如有特殊需要,请在来稿中注明。
2、中、英文摘要须简明、确切地论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必须符合“拥有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的原则,300 字。
3、各级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左顶格编排,二、三级标题编号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面不加“.”,例如“1”、“1.1”、“1.1.1”。
4、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献时,只编一个号,即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外著录引文页码。例如:张三[2]8-12;张三[2]66-80。
5、作者确需变更时应向编辑部说明变更原因并必须提交全部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署名作者在2人以上(含2人)及以集体作者署名时,应标注通讯作者。
6、图片要求影像清晰、色彩真实、画面整洁。图片若非本人原创(或拍摄),须获得原作者(或原拍摄者)的许可,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7、注释。注释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其序号分别为:①、②、③…,注释内容置于正文之后。
8、参考文献在文中需用括号表示著者和出版年信息,例如(王玲,1983),著录根据《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9、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10、建立回避制:如果审稿人与稿件任何一个作者之间存在合作关系,审稿人应该回避,并将评审的稿件及时退回编辑部,并告知编辑部不能评审的原因。存在实质性厉害冲突的,审稿人应遵守学术规范要求,客观地以文章质量原则为依据给出评审意见,也可以采取主动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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