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一级标题为宋体,四号,加粗,居中,段前段后0行,固定值18磅。正文二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加粗,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固定值18磅。正文三级标题按正文内容排版,仅加粗,不单独成行。
2、摘要篇幅为 100-300 字,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可单独成文反映论文内容。关键词数目 3-8 个。
3、文稿应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论据充足、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来稿请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引用的文献、观点和主要事实必须注明来源。
4、来稿一经决定采用,即发用稿通知;三个月未收到用稿通知,请作者自行处理。
5、基金项目:如果论文是项目成果,请按“项目名称(项目号)”的形式写出。项目名称与项目号两者都要有。
6、来稿请附上作者简历,包括真实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所在单位、职称(或学位)、职务、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以及电子邮件信箱。
7、文中应拟出小标题,以(一)、(二)、为序,层次不宜过多。文首要有相关的交待与评析。
8、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需表明引文具体出处,可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参考文献格式请参照《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
9、注释:本刊实行“参考文献”与“注释”分开排版,“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紧接正文之后排版,注释以①②③……的序号单独排序,并注意注释符在文中不用上标格式。
10、表应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表应冠有表题并在正文中标示“见表”,以确保每个表均在正文中被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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