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应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应用价值。立题新颖,论点正确,论据充分,条理分明,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数据可靠,理论联系实际,对于社会实践有正确的指导意义;不违反国家宪法、法律以及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文章题目:题目应简明、醒目、突出重点、准确地反映文章的主题。
3、参考文献著录必要的、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献。建议著录本刊前期发表的相关成果。文献按出现先后排序,并在文中相应处标出。参考文献一般不得少于8篇。
4、来稿请附中、英文摘要、中图分类号和关键词。其中,中文摘要应在200字以上,内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要具体详细,不能空泛而谈;英文摘要应有与中文摘要对等的信息量(不少于100个实词)。
5、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6、基金项目:如果论文是项目成果,请按“项目名称(项目号)”的形式写出。项目名称与项目号两者都要有。
7、正文按“前言、资料(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的顺序书写,为一级标题;以下各级小标题按照:一、(一)、1.安排序号。
8、若两个注释编号次第紧连,但引注的同一文献不在同一页码,则使用“同上注,第XX页”。
9、同一篇文章有无图序须统一。图序和图题用5号黑体,图注、图字和分图题用6号宋体。图序与图题中间空一格,图题末尾不加标点,居中位于图下方。
10、辑部在稿件预审、作者修改、组版阶段利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对文字复制比超过一定比例的稿件进行人工比对,认定是否存在剽窃行为。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205号
邮编:400016
主编:缪超群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205号,邮编:400016。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