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吉林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
月刊 审稿周期:1-3个月 全年订价:¥340.00
《长春中医学院学报》由仝小林担任主编,创刊于1985年,由吉林省教育厅主管、长春中医药大学主办的一本医学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论文刊出后,该文不得以同种文字在其他期刊或其他公开出版物(含纸质、光盘、网络等各种介质、媒体)上再次发表,汇编个人作品(含网页)或文集需要使用该文及其版式须注明出处。
2、文章题名应简洁、确切、真实反映文章的主题特色。不超过20字,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字、代号等(一般不用副标题)。
3、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于正文后;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个位对齐,并用加方括号表示,如[1],[2],…,以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
4、所有论文都应有5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和3~8个关键词,并附英文翻译。
5、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姓名置于篇名下方。作者工作单位应标明全称,所在省、市(县)名及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6、基金项目名称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注明项目编号。
7、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献时,只编一个号,即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外著录引文页码。例如:张三[2]8-12;张三[2]66-80。
8、注释为对文章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均以脚注形式分散标注于正文页面下方,其序号为①②③……,每页重新编号,注释文字与标点应与正文一致。
9、来稿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文中的计量单位一律以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数字按《关于出版物上的数字用法的规定》书写。
10、研究报告类文章按照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与分析、结论与讨论的顺序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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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0117
主编:仝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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