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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题名下列出作者、作者单位、所在省市与邮编;在首页地脚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投稿日期等;作者简介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一)、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学位及职称、研究方向。
3、著录的参考文献应准确无误,其内容及顺序是:专著——序号、著(译)者、书名、卷次、出版社、出版年;期刊一一序号、作者、篇名、刊名、年份、卷期;报纸——序号、作者、篇名、报纸名、年月日、版页。
4、摘要用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简洁精炼、内容客观,重点突出,200字以内。
5、如需在出版的论文中加注通讯作者,应提供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电子邮箱地址,并在编辑加工阶段与责任编辑确认。通讯作者置于基金项目下方。(列于参考文献后的作者简介不会排印在正式发表的论文中。)
6、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部委基金资助课题及省市重大科研项目论文,请注明号码。
7、正文采用5号宋体,单倍行距,每一段落开头空2个字距离。
8、注释放置于文后(尾注)。注释序号用[1],[2],[3]……标识,全文统一排序。正文中的注释序号统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时候也可能是词或词组)或段落标点符号之后的右上角。
9、按照国家标准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尽量使用阿拉伯数字。
10、论文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引证做为参考文献,数量以不少于10篇为宜,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一般不宜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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