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间接引文通常以“参见”或“详见”等引领词引导,反映出与正文行文的呼应,标注时应注出具体参考引证的起止页码或章节。标注项目、顺序与格式同直接引文。
2、参考文献序号与文中标注序号相一致(文中标注序号用上标),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注:[]、[2]……每条参考文献最后均以实心句号结束。
3、来稿应为作者创作,并为首发稿。文稿必须主题突出、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逻辑严密、语言精炼、图表清晰。
4、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不分段,非公知公认的符号或缩写第一次出现时应写全称。摘要全文不超过400字。
5、在稿件末尾,请分行写明作者真实姓名、邮政地址、邮编、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QQ、微信等)四项内容,以便于联系。
6、稿件中插图与表格无论何种种形式均应插在Word文档中规范表达,图表大小尽量不要超出本刊版心(170mm×230mm)。尽量避免使用不必要的图表。
7、文章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添加副标题),文内标题或小节的层次序号依次是:一、二、三……;(一)、(二)、(三)……;1.、2.、3……;(1)、(2)、(3)……
8、请勿一稿多投,并确保所有作者对文章署名无争议,文稿著作权属于作者,文责自负。
9、来稿如系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还应注明基金项目的具体名称和项目编号。
10、注释是作者对标题或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须放置在当页页脚,注释序号与文中指示序号相一致,一律用①、②……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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