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有权对所有来稿进行必要的技术加工与文字处理。如作者不同意对稿件进行改动,请在来稿中注明。按照学术诚信建设要求,一切课题来源的真实性,由作者负责。来稿如未刊用,本刊不退稿,请作者自留稿底。
2、标题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4级。层次序号为“10进位制”。例如:第一级为 1,第二级为 1.1,第三级为 1.1.1等。序号顶格书写,序号后空一格书写正文。
3、相应的参考文献表中,各篇文献先按文种依中文、外文的顺序分列,后按作者姓名 (采用汉语拼音字顺法) 依次编排。
4、摘要:论著类文章须附中英文摘要。结构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列出主要数据)、结论4个部分。
5、姓名在标题下按序排列,多作者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收到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文后注明第一作者作者简介、邮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6、来稿研究内容如属各级基金资助项目,须在首页脚注标明其名称,并注明编号。
7、正文的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如“l”,“2.1”,“3.1.2”,并一律左顶格。
8、注释是对论文中特定名词或新名词的注解。注释可用页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种。选择页末注的应在注释与正文之间加细线分隔,线的长度不应超过纸张的三分之一宽度。
9、来稿要求稿面整洁。除特殊需要外,稿件文字一般使用通用简化汉字,文中涉及的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等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计量须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
10、请注意,引言的长度应该适中,一般不超过文章篇幅的10%。确保引言具有吸引力,并激发读者对论文的进一步阅读和了解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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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杨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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