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用国际组织机构报告时,应标明机构名,报告名,编号,第几页或第几段,但联大决议和安理会决议等可略去机构名和报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标出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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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引用参考文献以“[阿拉伯数字]”的上标形式按序标注,篇幅一般控制在300~600字。
5、摘要论著须附中文摘要,重要文章还必须附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
6、引注应能体现所引文献资料的信息特点,应与其他文献资料相区别;能说明该文献资料的准确来源,方便读者查找;有引有注,不得引而不注或注而不引。
7、以最恰当、简明的词句反映论文、报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内容,题名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语、首字母缩写词、字符、代号和公式等。一般字数不超过25字。
8、来稿所涉及的项目如果为国家或地方基金课题,请在来稿中注明课题项目、编号、来源,本刊将优先录用。
9、图务必使表格科学、简洁、自明,按国际要求采用三线表,表头不允许有斜线。物理量的中文名称、代表符号及法定计量单位三项要著录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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