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本刊拒绝一稿多投,且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2、正文中的文献号码,请写于引用处的右上角,用方括号。引用文献一般不超过20篇。引文必须准确,与原始书刊资料核对无讹误。
3、稿件正文内各级标题按“一”“(一)”“1.”“(1)”的层次设置,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层次标题不单占行,与正文连排。
4、参考文献按文中出现顺序编号,内部资料和未发表文献不可列为参考文献。引文内容须与原文献核对无误。
5、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6、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7、作者姓名用汉语拼音表示,姓氏的字母均大写,复姓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其余均小写),双名之间用“-”相连。
8、全文图和表分别统一编号(即:图1、图2,表1、表2……)。复杂的图如果不能在Word文档中直接绘制,请用绘图软件绘制生成单独的文件。图和表均须有图题和表题。
9、注释是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顺序列于当页地脚。
10、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和原创性,实操性和借鉴性。必须论点明确、论据可靠、逻辑严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南横东街8号都城大厦1836
邮编:100052
主编:胡兆先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南横东街8号都城大厦1836,邮编:100052。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