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来稿若在一个月内未见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2、外文文献在前,中文文献在后。同一作者不同时期的文献按出版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外文书名以斜体书写,实词首字母大写;外文论文篇名以正体书写,仅篇名首字母大写。每条顶格写,回行时空两格。
3、作者简介在50字以内,如果作者是国际著名科学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国家级名师、长江学者以及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请注明。
4、收稿后对稿件进行审核,1周内将出审稿结果,对未采用的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评审结果将返回作者进行修改,并按要求修改之后再出版。
5、来稿所关涉的课题及向有关人员表示的谢忱等内容,应以脚注①的形式标在正文首页下方,同时注明课题的批准编号。
6、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
7、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8、正文中出现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号,直接将引文部分左边缩排两格,并使用楷体字予以区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号,直接放在正文中。
9、重要的或后文将提及的公式,应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号,序号加括号;推导过程的中间步骤应尽可能忽略,各种符号应遵循有关规则;特别注意参数和变量的符号(包括下标),参数和变量字体均为斜体。
10、一般每篇文章可选3-5个关键词,用全称。关键词为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对文献检索有重要作用的术语,多个关键词之间以“;”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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