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应层次清楚,方便阅读,行文符合规范。正文中的各级标题分别为:“1”、“1.1”、“1.1.1”等。
2、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的方式。页下注(脚注)中引证文献标注项目一般规则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书名、报纸名等用书名号标注;英文中,文章名用双引号标注,书名以及刊物名用斜体标注。
3、来稿要有参考文献,内容必须是公开发表的,参考文献需详细标注,例如:(1)参考专著:请注明作者姓名、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2)参考期刊:请注明作者、文章名称、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4、来稿或其主要内容必须未在任何其他公开出版物发表过,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中文以外的其他语言的翻译稿需同时提交附原文,并附作者或出版者的翻译书面授权许可,文责自负。
5、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市级、院级科研课题等。获得基金项目省市各级科研课题立项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6、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
7、来稿请附第一作者的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份、身份证号码、性别、籍贯、民族(汉族免)、学位、职称、工作单位、主要研究方向;并注明通讯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及邮政编码。
8、请勿一稿多投,文责自负,如有泄密、侵犯他人版权等,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
9、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市级、院级科研课题等。获得基金项目省市各级科研课题立项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10、图表编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图表标号依次排列,如表1、表2、表3,图1、图2、图3,图中的各部分中文或数字标示应置于图标题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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