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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论丛杂志 部级期刊

主管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主办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双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法治论丛》由刘晓红担任主编,创刊于1986年,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上海政法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31-2011/D 国内刊号
  • 1674-9502 国际刊号
  • 1.28 影响因子
  • 4-704 邮发代号
  • 1986 创刊时间

法治论丛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1986年
  • 国际刊号:1674-9502
  • 主编:刘晓红
  • 纸张开本:B5
  • 国内刊号:31-2011/D
  • 出版地区:上海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邮发代号:4-704

法治论丛期刊荣誉

法治论丛投稿须知

1、来稿应理论联系实际,言之有据,逻辑严密,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2、本刊采用页下注释。正文中注号用阿拉伯数字加圆圈标注于相关句子的右上角,通常应在相关标点之外。

3、图表:图表分别连续编号,图题位于插图下方,表题位于表格上方,图题格式为“图1图题”,表题格式为“表1表题”。

4、稿件请提供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学历、职称、研究方向、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E-mail等。

5、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应该是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先写什么,后写什么,应有逻辑顺序;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句型应力求简单,少用或不用长句。

6、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7、参考文献引用要科学、合理,特别是要尊重已在本刊发表过相关论文的作者的劳动,引用时应尽量考虑引用,要有一定的文献引用量。

8、中文题名不应超过20个汉字。并应译成相对应的英文题名,英文题名仅仅第一单词的第一字母大写。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共用的缩略语。

9、引言:简明扼要地说明本课题的背景、研究理由、目的、方法和意义。介绍研究的背景资料时应引用相关文献。不应与摘要及讨论部分的内容重复。

10、本刊在尊重原稿的前提下,对来稿作必要的修改或删节。所有文章一经发表,即有权提供给各合法电子媒体使用,作者若不同意,请在投稿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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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701

主编:刘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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