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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学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单位:广东法学会

双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广东法学》由朱占同担任主编,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主管、广东法学会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广东法学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主编:朱占同
  • 纸张开本:B5
  • 出版地区:广东
  • 发行周期:双月刊

广东法学投稿须知

1、文稿保证未在其它刊物或载体发表,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严禁抄袭),内容真实、论点明确、文句通顺。

2、题名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要便于编制题录、索引和选定关键词。一般不用副题名,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3、参考文献:来稿要有参考文献,内容必须是公开发表的,参考文献需详细标注。

4、文稿务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字准确,文字精练,引用资料请给出文献。内容应注意保守国家机密。论文一般不超过5 000字(含图表)为宜,学术动态栏目稿件以不超过1 000字为宜。论文请附英文文题、作者单位的译名,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中文摘要(200~300字)、与中文摘要对应的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3~8个。

5、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毕业院校、职称、研究方向、目前从事何种工作、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

6、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资助,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基金编号××××)”,并附证书复印件。

7、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献时,只编一个号,即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外著录引文页码。例如:张三[2]8-12;张三[2]66-80。

8、按学术研究规范和编辑部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引文、注释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资料,确保引文、注释和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如使用转引资料,应实事求是注明转引出处。

9、文中图、表要用中文清晰明了,表格内容不与文字,插图重复,均采用三线表。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和符号,需注释处。

10、在引言中,您需要提供相关领域的背景知识和文献综述,以便读者了解该研究的相关性和现有研究的局限性。说明您的研究填补了哪些知识空白或提供了什么新的观点。

广东法学编辑部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政民路51号15楼广东省法学会

邮编:510405

主编:朱占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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