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应层次分明,在层次标码后,应拟定标题。尽量减少层次,不得多于3 层,采用1,1.1,1.1.1 方式。层次的数字序号顶格写,序号后要空一个汉字。
2、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金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等。获得基金项目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3、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应以简明、具体、确切的词语,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
4、行文中的注释可使用脚注,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每页连续编号,脚注符号用①②……,如果参考文献中已经有完备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简注,注释内容置于( )内。
5、本刊在接稿后将会尽快给出审稿意见,三个月后作者仍未收到用稿通知,可对稿件自行处理,未刊用稿件恕不退回。本刊对决定采用的稿件有权进行适当文字删改和技术处理,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注明。
6、研究论文(包括研究简报)书写顺序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中文摘要,关键词,英文题名(与中文一致),英文作者及单位,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7、所有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25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一般3~6个。
8、根据论文情况可自行决定是否列举阅读型参考文献;阅读型参考文献用文后尾注形式,以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号排列。阅读型参考文献可不标注具体页码。
9、文稿中图、表和照片力求精简,一般不超过6幅。图表用计算机清晰的打印出来(将绘制好的图存于磁盘中寄给本刊),表格形式为三线表,并写明图名(标有图注)、表名。
10、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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