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1)等,或者采用1、1.1、1.1.1等,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
2、如有一稿多投,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负责。
3、四、注释、参考文献一律执行新版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的规定。
4、摘要(中文):请用五号楷体,摘要文字控制在250字内,重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结果和结论尤为重要。摘要须用第三人称写。
5、作者简介,内容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籍贯(具体到市县一级)、工作单位、职称、学位、简历及研究方向(任选)。
6、基金项目: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7、间接引文通常以“参见”或“详见”等引领词引导,反映出与正文行文的呼应,标注时应注出具体参考引证的起止页码或章节。标注项目、顺序与格式同直接引文。
8、引用译作,应依次标明国籍、原作者、著作名称、译者、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
9、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形式,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表格内的各项标目除计量单位符号外一律用中文书写。
10、被录用的稿件可能需要进行一些格式和语言上的修改,编辑部将与作者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请作者积极配合编辑部的修改工作,以确保文章的质量和准确性。
地址:太原市府东街101号省政府6号楼337室
邮编:030072
主编:陈岱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太原市府东街101号省政府6号楼337室,邮编:030072。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