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来稿应主题突出、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语言精练、逻辑严密、图表清晰。
2、关键词须为规范词、单词或术语,应体现文章特色,具有专指性,在文章中有明确的出处,且不是泛义词。
3、正文各级标题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一位数后不加标点。
4、参引的内容和语言须与正文之后所列参考文献的内容和语言一致。
5、作者:题目下面均应注明作者姓名。
6、计量单位: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一书。
7、引用他人著作应依次标明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第一版的著作无须注明版次。
8、凡引文出处一律列入“参考文献”,并按论文中引用文献的先后顺序,在正文中用右上标[1] 、[2] 、[3]……标示,一种文献在同一论文中被多次引用,用同一序号标示。
9、如论文系某科研基金资助项日,须注明基金名称、项目编号。
10、前言应充分说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义、本文拟解决的问题、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引出重要文献,全面评述相关研究工作,突出本工作的重要性和创新性,不要忽视国内同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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