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简练。综述一般不超过 8 000 字,研究报告等不超过 5 000 字,动态与简讯不超过 1 500 字。
2、标题的层次:一般不超过3级,各层次的标题应简短明确,同一层次的标题的词组结构应尽可能相同;文内接排的序号可用“⑴”。
3、参考文献以作者亲自阅读的近期公开发表的文献为准(内部资料、待发表等不得列入),论著类文稿的参考文献不超过10条,综述类文稿的参考文献不超过30条,其他类文稿的参考文献不超过5条。
4、稿件须有“摘要”(中、英文),用以准确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的问题、研究目的以及论点、论据和结论,字数一般控制在 300 字以内。
5、来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工作单位、职称、职务、学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
6、本刊优先发表省部级(含)以上各类科研基金项目产出论文(需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
7、间接引文通常以“参见”或“详见”等引领词引导,反映出与正文行文的呼应,标注时应注出具体参考引证的起止页码或章节。标注项目、顺序与格式同直接引文。
8、论文中的注释全部使用脚注。使用序号123…在文中上标“123…”,同时在论文后注释列表排序123…注释中凡属于提供文献出处的,都归入参考文献。
9、文稿中的名词术语必须规范化、标准化,量和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标准,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pH及特殊符号除外),单位的符号一律用正体。
10、来稿经本刊录用后,均视为同意将论文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若作者不同意转让以上权利,投稿时请详细说明。
地址:北京1442信箱
邮编:100013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北京1442信箱,邮编:100013。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