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中使用的外文字母、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一些易混淆的字母请用铅笔在其旁标明;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参照最新国家标准GB3100-93,3101-93,3102-93。
2、A4版面通栏排版,小四字号,稿件经初审合格后,至此可进入送审程序。
3、书名、期刊名及报刊名首字母大写,用斜体;英文文章名除首字母及专用名词大写外一律小写。
4、来稿请采用:论文题目—作者—单位、邮政编码—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识别码—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英文题目、作者名、单位名、摘要、关键词的基本格式撰写。
5、稿件注释著作类包括作者、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古文献可在作者前加时代;译著可在作者前加国别;论文类包括作者、论文名称、期刊号。来稿请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6、摘要目的尽量用一句话说清楚,少谈背景信息和公知公用常识。突出过程、方法和结果,即详述技术思路(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以及由此所取得的具体的、量化的结果,关键技术信息必须完整、定性/定量与具体。
7、一级标题用一、二、三、等编号,二级标题用(一)(二)(三)等编号,三级标题用1.2.3.等编号,四级标题用(1)(2)(3)等编号。
8、文中使用的外文字母、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一些易混淆的字母请用铅笔在其旁标明;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参照最新国家标准GB3100-93,3101-93,3102-93。
9、如果来稿系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请在首页论文题名后以“宰”符号标注,并链接至论文首页地脚中表明基金项目的类别、名称、项目编号。
10、引文标注采用脚注形式,用阿拉伯圈码(①②③……)统一编码,编码置于引文右上角,每页重新编码。请注意核对引文,确保出处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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