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河北省化学工业研究院 主办单位:河北省化学工业研究院;河北省石油化工技术情报中心站
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河北化工》由杨印朝担任主编,创刊于1978年,由河北省化学工业研究院主管、河北省化学工业研究院;河北省石油化工技术情报中心站主办的一本化工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参考文献集中列于文末并标上序号,正文中也相应用方括号注明,在文献题名后标注该文献的类型。
2、要简明确切地反映本文的主题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尽量不用副标题,不用标点符号,并附相应英文文题。
3、基本要求。论文尚未公开发表,作品要求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并附有作者简介及详细联系方式。
4、摘要: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
5、多位作者不同单位时,请在作者姓名右上角用数字与作者单位一一对应,一名作者跨多个单位时,作者姓名右上角的数字间用逗号间隔。
6、获基金资助的论文,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基金项目编号,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 如获多项基金资助,应依次列出。
7、正文应尽量减少层次,一般不宜超过3层。有标题内容才列数字序号(没有标题的内容用自然段形式起始),数字序号后不用加点,但要空1格。
8、来稿所关涉的课题及向有关人员表示的谢忱等内容,应以脚注①的形式标在正文首页下方,同时注明课题的批准编号。
9、图表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图1,图2;表1,表2,图和表应有简短确切的题名,图号图名应置于图下,表号表名置于表上。
10、投稿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撰写。无论使用何种语言,文章的表达应准确、清晰,语法和拼写无误。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8号
邮编:050031
主编:杨印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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