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题材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主题新颖、健康向上。
2、论文标题应言简意赅,准确反映论文的内容,一般不应超过22个字(含正副标题),尽量避免出现标点符号及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词、代号等。
3、参考文献:作者年份制,正文中以(作者,年份)形式置于对应处;详细内容采用文后注形式,中文在前、英文在后,以音序排序,具体著录格式见附件。
4、来稿应附3~8个关键词。请附400字左右的结构式摘要(理论研究论文无需结构式摘要),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同时附英文文题、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作者单位的英文译名,及与中文一致的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5、作者限于主要参与论文的写作、实验操作、数据采集和处理,并能对文稿内容负责、解答有关问题的责任者。作者的排列顺序由供稿者确定。
6、文章属于基金项目的,请在作者简介后注明基金项目名称、课题及编号等信息。
7、正文中标题编排格式为:二级标题用“一”或“一、……”(居中、宋体四号);三级标题用“(一)”(首行缩进两格、宋体五号加粗);四级标题用“1.……”(宋体五号)。
8、注释序号以“①、②”等数字形式标示在被注释词条的右上角。页末或篇末注释条目的序号应按照“①、②”等数字形式与被注释词条保持一致。
9、计量单位和符号,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如m2(平方米)、hm2(公顷)、kg(千克)等表示。
10、辑部在稿件预审、作者修改、组版阶段利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对文字复制比超过一定比例的稿件进行人工比对,认定是否存在剽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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