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大标题不超过20字,要简明、具体、可以概括全文,特别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加副标题。
2、参考文献:执行国标“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中文参考文献需要有英文对照。
3、来稿中引用的数据及观点,务请作者仔细验证,力求准确无误,并以实引形式在正文和参考文献中注明文献出处。
4、论文关键词是从报告、论文中选取出来,用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和术语。每篇论文应选取3~5个关键词。
5、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署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单位全称+处室或二级院系)、所在城市、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6、基金项目: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具体格式:“基金项目:批准年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7、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8、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注码用“①②③……”,“每页重新编号”方式。注释码置于句 号、逗号、引号之后,不出现在顿号后,句中不出注。
9、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线。表号和表题置于表的上方(小五号宋体字),表题中英文对照。表中量和单位的标示形式同图(六号宋体字)。
10、稿件中涉及的数据和引文须标明出处。参考文献只列出在正中被引用的、最重要的、正式发表的文献 ,因篇幅所限参考文献尽量控制在 30 个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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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刘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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