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在收到回执满3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可自行处理,若欲投他刊,应先与本刊联系。退修稿逾期不回按自动撤稿处理。
2、题名与标题以最恰当、简明的词句反映论文、报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内容,题名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语、首字母缩写词、字符、代号和公式等。
3、参考文献必须是公开出版物,应在正文中引用处以右上角标的形式顺序标出。
4、内容摘要 350—400 字,用第三人称叙述主要观点和基本结论,不要作自我评价。
5、作者在稿件上要写明自己的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区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有条件的,可附上电子邮件地址。
6、图中外文字母用斜体,单位符号应为正体。框图中英文字母用正体。图中法定计量单位用符号标出,不用单位中的中文名称。
7、正文各级标题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进行分级编号,一般不超过三级,前言不编号。
8、稿件中的译名,除了人们熟知的外国人名(如马克思、爱因斯坦)按照通用译法书写外,其余所有人物译名在文中首次出现时均须附注原文名;除了人们熟知的外国地名按照通用译法书写外,其他所有地点译名均须参照有关地名翻译手册给出译名,并附注原文地名。
9、凡可用简单文字说明的尽量不用图表,同一内容不宜文字、图和表重复表述。
10、结束语不是论文的必要组成部分。结束语不应是正文中各段小结的简单重复,它应以正文中的试验或考察得到的现象、数据的阐述分析为依据,完整、准确、简洁地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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