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征稿截止后一个月内,将发出《用稿情况通知》,获得用稿通知者,可按编辑部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交电子文稿。如在收到《用稿情况通知》前,文章已在其他公开出版物或互联网上发表,请作者务必告知。
2、文题力求简明,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题名不宜超过20 字,英文题名不宜超过10~12 个实词)。
3、参考文献作者以亲自阅过的近5年主要文献,对照原文核定,在正文中加注方括号角码。所有来稿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5条,综述20条左右。
4、摘要撰写避免套话。不应出现作者所从事研究领域里的常识性内容,不应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也不要对论文的内容做解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
5、作者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称、学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E-mail、身份证号码等。
6、论文所涉及的课题若取得国家或部、省级、校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请务必注明基金编号。
7、文内体例要求,一般以“一、”、“(一)”、“1.”、“(1)”作为文章层次,通过简短的小标题方式提炼主要观点。
8、稿件的注释是作者对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须放在当页地脚,注释序号与文中指示序号一致,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加圆圈标注:①、②、③......。每页单排。
9、图表:论文中每幅图表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
10、文责自负。因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对于新发现物种类文章,第一作者要同时提供新种鉴定人和所在单位或合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或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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