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应有创新;立论科学,主题明确,推理严谨;词语准确,句子精练,使用标准简化字;遵从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数字用法、标点符号及其他标准。
2、以最恰当、简明的词句反映论文、报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内容,题名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语、首字母缩写词、字符、代号和公式等。一般字数不超过25字。
3、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列于文后(同一参考文献在文中可以用同一序号加页码标出),并与正文中的引用序号一一对应。
4、摘要以提供文章内容的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章重要内容,阐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能够脱离全文阅读而不影响理解。
5、作者确需变更时应向编辑部说明变更原因并必须提交全部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署名作者在2人以上(含2人)及以集体作者署名时,应标注通讯作者。
6、本刊优先发表省部级(含)以上各类科研基金项目产出论文(需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
7、正文中第 1次出现的动植物名称需加注拉丁学名。另外,来稿的段落行距不小于 22磅,正文 (含图、表)的字号不小于 5号以及正文中插入的图应可以进行必要的修改。
8、注释是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列于当页脚注,用①②……标注。(注意:注释不是引文的参考文献,引文引用文献应放在文后参考文献中)
9、用简要的语言能够说明清楚的内容,应用文字表达,用文字不易说明或说明比较繁琐的,可用图或表表达。
10、详细阐述稿件的格式、长度限制、页边距、字体大小、引文格式等要求。还可能包括结构要求、图表要求、参考文献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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