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力求简明、醒目,且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尽量不用标点符号、缩略语和副标题。
2、参考文献:用于说明引文的出处,用“[1]、[2]、[3]……”编号,置于参考文献之后;参考文献序号应与正文中序号对应,多次引用同一文献,在文内文献引用上标同一序号并标明页码。
3、摘要须排除在本学科领域已经成为常识的内容,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经有的信息,一般不分段落。
4、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全称、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置于篇首地脚。
5、用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时,如每段文字不长可在同一自然段内接排,如每段文字均较长,可另起一自然段。
6、凡属国家、省(部)级基金项目的论文,请注明其所属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7、注释是对论文中特定名词或新名词的注解。注释可用页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种。选择页末注的应在注释与正文之间加细线分隔,线的长度不应超过纸张的三分之一宽度。
8、本刊按国家标准编辑,要求来稿有较高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包括正确使用国际法定计量单位及其符号。
9、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时效性、可读性和可借鉴性。要有一定学术技术水平和实用价值。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可靠。
10、以最恰当、简明的词句反映论文、报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内容,题名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语、首字母缩写词、字符、代号和公式等。一般字数不超过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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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社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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