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著请附 400个实词左右中英文摘要。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不分段落。
2、正文应层次清楚,方便阅读,行文符合规范。正文中的各级标题分别为:“1”、“1.1”、“1.1.1”等。
3、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市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应标注于文章参考文献后,书写内容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4、正文所引文献须在正文末尾列出。中文参考文献在先,外文在后。中文按作者姓氏的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外文按作者姓氏的字母顺序排列。每条文献必须顶格书写或打印,换行时前面空两格。
5、作者需要配合本刊编辑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必要时对稿件进行修改。
6、收稿后对稿件进行审核,1周内将出审稿结果,对未采用的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评审结果将返回作者进行修改,并按要求修改之后再出版。
7、页下注释的格式基本与参考文献格式一致,但需注意的是外文注释中的作者姓名遵照外国人名的书写顺序。
8、来稿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作者须在首页脚注中或文末提供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称或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信箱等,以便及时联系。
9、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应简明、准确,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能有标点、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等,也不应将原形词和缩略语同时列出。
10、图表:论文中每幅图表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
地址:北京鼓楼西大街甲158号
邮编:100720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北京鼓楼西大街甲158号,邮编:1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