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本刊发表的作品版权属于编辑部所有,其他报刊、网站或个人如需转载、翻印、复制、镜像等,须经本刊同意,并注明转载自本刊。
2、题目简明确切地反映文稿的特定内容,起画龙点睛的作用。一般宜20个字左右。
3、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一般应多于10篇,按在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标注(加方括号),并在文末按顺序列出。作者、译者、编者不超过3人时全部写出,超过3人时只写前3人,后加“等”。
4、摘要应排除在该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一般不应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一般不应出现公式、图表和引文。摘要应使用第三人称,省略主语。
5、来稿请附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全称、最后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主要研究领域和详细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以便联系。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
6、获得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产出的论文应在中文题名后以“*”(上标)注明,并在首页页脚处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相应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7、正文要求观点明确、立论新颖、论据可靠、语言规范通达,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
8、脚注用宋体小五号字。中国年号、古籍卷数请用中文数字。其他如公历年份、期刊卷期号、页码等,均请用阿拉伯数字。
9、数字: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图表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5位以上数字以“万”“亿”作单位;根据需要,小数位不超过三位(含)。
10、结果与分析。根据试验设计和试验内容,分层次描述和分析本研究得出的主要结果。分析文字必须与图或者表格反映的数据及其规律保持一致。
地址:武昌74223信箱
邮编:430074
主编:米新江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武昌74223信箱,邮编:430074。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