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征稿截止后一个月内,将发出《用稿情况通知》,获得用稿通知者,可按编辑部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交电子文稿。如在收到《用稿情况通知》前,文章已在其他公开出版物或互联网上发表,请作者务必告知。
2、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3、题名以不超过20个字为宜。题名应该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另外,如果为系列论文、题名语意未尽,可用副题名补充说明论文中特定内容。
4、参考文献应为正式出版物发表的作品,所引用文献务必与原文核实,内容、版本、卷期、页码、年份应准确无误,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至3名全部列出。
5、获得基金资助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6、文章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及主要结果与结论,应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字数100-200字;提供3个以上关键词。
7、如为多位作者,且不属同一单位,请在各作者姓名的右上方加数字序号,并相对应地列明各位作者的单位全称、单位所在的省、市和邮政编码。
8、图片要求清晰、未经技术处理,分辨率一般至少为1600×1200像素,并提供相应版权信息。摄影作品需提供原始图片。
9、注释:对文章中特定内容(引用数据、观点和结论)加以说明,在行文的右上角采用①②③……顺序标出,使用页下注,每页顺序编码。
10、尽量避免出现长句,要用标点适当隔开,文字叙述要通俗易懂,避免晦涩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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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世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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