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辑部对拟用稿件将在收到来稿后一个月内向作者发出稿件录用通知,作者逾期未收到通知,可自行处理。编辑部对来稿有修改权,不同意修改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
2、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章重要内容。摘要中尽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务求简练,一般不宜超过250字。
3、正文应中心明确,分层论述。各层次标题格式为一级标题:一……;二级标题:(一)……;三级标题:1……;四级标题:(1)……;五级标题①……。
4、请在稿件末尾处附上作者姓名、单位、邮编、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手机)、E-mail及作者简介(内容包括性别、出生年月、藉贯、学历、职称、现从事何种专业研究工作、获过何种重大成果奖励等)。
5、若文中涉及表格或图片,原则上不跨页,表须有置于表格上方的编号与表头,图须有置于图片下方的编号与图说,编号均以阿拉伯数字排序。
6、引注应能体现所引文献资料的信息特点,应与其他文献资料相区别;能说明该文献资料的准确来源,方便读者查找;有引有注,不得引而不注或注而不引。
7、文稿中的小标题请依次使用:一、二、三、……;(一)(二)(三)……;1.2.3.……;(1)(2)(3)……;①②③……。
8、以“参考文献”(左顶格)作为标志,不分文献类别不加编号,顺序排列。中文参考文献在前,按拼音顺序排列;英文参考文献在后,按字母顺序排列。
9、来稿若有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请详细列出基金或其他资金项目类型、名称及编号,每篇来稿的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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