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间接引文通常以“参见”或“详见”等引领词引导,反映出与正文行文的呼应,标注时应注出具体参考引证的起止页码或章节。标注项目、顺序与格式同直接引文。
2、参考文献的引用应遵循合理、正确、充分的原则,切忌漏引和盲目多引,并应把握参考文献引用的相关性,把好量和度,鼓励优先引用近5年内公开发表文献。
3、作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籍贯、学位、职称、现工作单位、主要职衔、主要研究方向和主要科研成果、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E-mail等重要信息。
4、来稿须符合学术规范,必须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和学术性,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重复率检测高于15%者恕不录用;一旦发现有套改、抄袭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5、摘要:一般为500~600字。研究论文摘要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综述论文摘要应包括论述主题、重要进展和前景展望。
6、图表应少而精,能用文字说明的不用表,能用表说明的不用图。图表的标题及文字说明均用中文。表用三横线表,表内同一项目(指标)数据要求小数点后位数一致。
7、题名:要求准确,精练,易读,用词规范,一般不超过20个字。尽量不用副题名,不宜用阿拉伯数字开头,不用代号和商品名。
8、同一页类列出多个注释的,应根据注释的先后顺序编排序号。注释序号以“①、②”等数字形式标示在被注释词条的右上角。页末或篇末注释条目的序号应按照“①、②”等数字形式与被注释词条保持一致。
9、来稿内容题材新颖、结构严谨、文字凝练、阐论精辟,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
10、来稿如为各种基金项目资助文章,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正式规定的名称填写基金项目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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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孙家洲、马利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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