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其他未说明的出版文献类型,采用单字母“Z”标识。电子文献需标识文献类型与载体类型,如[M-CD] 光盘图书,[J/OL]- 网上期刊,[DB/OL]- 网上数据库,[EB/OL]- 网上电子公告。
2、正文语言准确、简明、生动;用书面语,不用口语;应朴实无华、具体、不空泛,对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不宜详细叙述,应利用文献标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3、基本要求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文句通顺。
4、稿件所涉及的课题如系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的左下方,作者单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并附基金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一般注释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释处的右上方按顺序加注数码l、2、3、……,在正文之后写明“附注”或“注释”字样,然后依次写出对应数码l、2、3、……和注文,回行时与上一行注文对齐。
6、文题应做到简明、醒目,避免使用缩略语、字符、代号,中文文题一般控制在20个汉字以内。
7、关键词是论文的检索标识,是表达文献主题概念的自然语言词汇。作者投稿时应该根据文章的中心主题和关键技术信息挑选 6~8个关键词。
8、图表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图1,图2;表1,表2,图和表应有简短确切的题名,图号图名应置于图下,表号表名置于表上。
9、由于版面限制,对被采用刊发的稿件,本刊保留在尊重作者基本观点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文字上的修改和删减的权利。
10、请在文末注明第一作者出生年份、性别、民族(汉族可不注)、籍贯、职称或职务、学位或学历、主要研究方向、详细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E-mail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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