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按“前言、资料(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的顺序书写,为一级标题;以下各级小标题按照:一、(一)、1.安排序号。
2、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原始文献。一般论著不超过15条,综述不超过20条。
3、图表图示和表格应该分开,如图1,图2,……表1,表2,……。如果图表系出自其他书刊,应在图表下方说明其出处。也可以给图表附加说明。
4、作者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来稿必须保证是作者原创作品,如有抄袭剽窃侵权问题,一切责任由作者自负。
5、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若属多项基金资助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6、根据具体情况本刊可以对来稿进行必要的删改,不接受删改者请在文中标注声明。
7、编号应顶格书写。有标题时,在编号后空一字再写标题,另起一行写具体内容。无标题时,编号后空一字写具体内容。
8、注释对正文特定内容的解释与说明,以及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和“转引自”等类文献的著录,用圈码标引,在页下注文。
9、摘要应是一篇完整的短文,不分段,不用图、表,公式和参考文献的序号,不出现非公知公用的符号或术语和缩略语。篇幅一般不超过300字。并附英文摘要。
10、稿件请附作者简介,主要内容有: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与部门、职称或职务、研究方向、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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