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题目应当简洁明了,反映论文的主旨。论文题目应便于读者检索、转抄和引用,中文题名不宜超过20个字;外文题名不超过10个实词。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问意味的主标题和副标题。
2、参考文献在引文末尾用方括号加序号注明,按顺序全文排序,序号同文末的列表序号一致。
3、如果有关稿件已发表,编辑部向责任者所在单位及其学术委员会、相关资助项目管理机构举报,对已发表的论文作公开撤稿处理,终止其在各渠道的传播,将责任者列入黑名单管理,无限期拒绝接受有其署名的论文。
4、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般以3-5个为宜,其间均用“;”隔开。
5、作者简介(含姓名、出生年、籍贯、学位、作者单位、职称、研究方向),联系方式(含邮寄地址、邮编、手机号、邮箱)。
6、获基金及获奖稿件: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编号 ××××)。
7、“一”后加“、”号,“l”后加“.”,(一)、(l)不加任何标点,‘第一”、‘首先”后面均要加“,”号。
8、注释放置于文后(尾注)。注释序号用[1],[2],[3]……标识,全文统一排序。正文中的注释序号统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时候也可能是词或词组)或段落标点符号之后的右上角。
9、数字、量和单位的使用必须按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计表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执行,不许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10、证明文件 投稿须附作者单位介绍信,证明稿件真实性、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无侵权及无一稿多投等审核的情况。同时须在文章首页以中英文双语注明利益冲突声明、作者贡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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