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投稿件需附必要的中/英文摘要。摘要中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不引用参考文献。
2、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
3、资助课题的基金项目及编号(编号写在网括号内),通讯作者姓名、办公电话号码及Email地址,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学位、职称、职务、办公电话号码和Email地址等。
4、来稿一律文责自负,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本刊对来稿有删改权。稿件内容如需修改时则退回作者,限期返回。
5、引文标示应全文统一,采用方括号上标的形式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半角方括号中,如:“……模式[3]”。
6、文题应简明贴切地概括文章主题。一般不宜超过28个字,不用副题。文题中尽可能不用缩略语、字符、代号等。
7、来稿论文书写顺序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中文摘要,关键词,英文题名(与中文一致),英文作者及单位,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8、参考文献采用尾注方根据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87)的要求在稿件中进行标注,并采用顺序编码标注制,各篇文献要按正文部分标注的顺序依次列出。
9、文中叙述时不需重复表和图的数据,只需简述其主要发现。分别按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按先见文后见表(图)的原则排列。
10、正文须观点鲜明新颖、材料充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层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层次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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