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锦州医科大学
双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172.00
《锦州医学院学报》由刘华担任主编,创刊于1980年,由辽宁省教育厅主管、锦州医科大学主办的一本医学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来稿文责自负。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稿件内容不得抄袭,必须健康守法,积极向上。
2、题目:应反映文章主要内容,一般不用副标题,不超过20个汉字,避免使用非公知的外文缩写。
3、参考文献:著录作者直接参阅过的公开发表在报刊上的文章、公开出版的图书和在其他媒体上公开的文献,按文献出现的先后,在正文中的相应位置以阿拉伯数字标注。
4、关键词:4~8个,提取能代表文章主要内容或特色的词语作为关键词,且关键词的词义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5、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
6、文章属于基金项目的,请在作者简介后注明基金项目名称、课题及编号等信息。
7、稿件篇幅以10000字左右为宜。请严格按照学术论文相关规范要求注明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中图分类号等内容,并附上英文标题、摘要和关键词。
8、注释为对文章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均以脚注形式分散标注于正文页面下方,其序号为①②③……,每页重新编号,注释文字与标点应与正文一致。
9、计量和计数单位前需使用阿拉伯数字,外文字母、上下角标、黑白体、大小写应准确表达,对易混淆的请用铅笔标注。
10、著、综述、讲座等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一般不超6 000字,经验交流、病例报告一般不超过1 000字。来稿要求字迹清楚、书写规范,对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字母大小写、正斜体等均应予注明。
地址:辽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邮编:121002
主编:刘华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辽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邮编:121002。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