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投稿起三个月内未获任何通知,请作者主动联系编辑部,以免遗漏或耽误稿件。
2、如果是基金项目,请注明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名称和编号,基金项目需要附批准文件或任务书复印件。
3、通常中文摘要以不超过400字为宜。应以第3人称的语气书写。不要使用“本人'’、‘作者’、“我们”等作为陈述的主语。
4、来稿子标题的层级序号。标题层次不宜太多,建议文内标题层次为四级:一、(一)、1.、(1)。
5、注释放置于文后(尾注)。注释序号用[1],[2],[3]……标识,全文统一排序。正文中的注释序号统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时候也可能是词或词组)或段落标点符号之后的右上角。
6、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出,根据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GB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7、稿件中所用名词术语、人名、地名等的中、外文和汉语拼音均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使用。计量单位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字母符号而非中文符号。
8、作者文责自负,文中所引文献、图片要有出处。对于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文稿、图片,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
9、作者署名项:高校等大单位注明院系等二级单位,第一作者与第二作者不在同一单位的,分别标注。后列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或直辖城市的,还须标出省份)和邮编。
10、正文应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文中插图应比例适当、清楚美观,标明图序与图题;表格应结构简洁,尽量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添加辅助线,要有表序与表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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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郭扶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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