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提倡引征作者自己的未刊稿,除非是即将出版或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
2、强调基金项目的创新性和学术意义。指出该项目在当前领域的突破点、理论贡献或对实践的影响等。
3、尽量将结果和他人最新研究成果比较,以突出论文的主要贡献和创新、独到之处;突出文章的新意和价值,即:新理论、新技术、新领域、新进展、新认识、新建议、新评价、新方案、新工艺、新产品、新工具等。结论尽量从文章的“结论”中提取,并条理化。
4、论文作者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和发行权转让给编辑部。
5、注释采用页脚注,每页重新编号,请按著(作者)、著作(论文)题名、出版社(期刊名称)、出版年(刊期)、页码的顺序依次标注。
6、参考文献著录必要的、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献。建议著录本刊前期发表的相关成果。文献按出现先后排序,并在文中相应处标出。参考文献一般不得少于8篇。
7、一般情况下,稿件的一级标题为论文标题;二级标题以一、二、三、……表示,占两行居左排;三级标题以(一)、(二)、(三)、……表示。
8、表应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表应冠有表题并在正文中标示“见表”,以确保每个表均在正文中被引用。
9、作者署名的顺序和人数由作者自定,须中英文署名。第一作者必须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须留电话、E-mail,收刊详细地址、邮编。
10、正文语言准确、简明、生动;用书面语,不用口语;应朴实无华、具体、不空泛,对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不宜详细叙述,应利用文献标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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