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文标注采用脚注形式,用阿拉伯圈码(①②③……)统一编码,编码置于引文右上角,每页重新编码。请注意核对引文,确保出处无误。
2、摘要是文章主要论点的客观陈述,要能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或创新观点,字数为200字以上,避免以“本文研究了……,指出了……,本文认为……”等形式表述。
3、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金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等。获得基金项目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4、题目:应反映文章主要内容,一般不用副标题,不超过20个汉字,避免使用非公知的外文缩写。
5、请附第一作者简介,给出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到县级)、职称、学历、学位、简历或研究方向等信息。
6、本刊只刊登首发稿。为保证作者的署名权和知识产权,作者和课题负责人应在《稿件登记表》上签名。本刊编辑部对来稿有文字修改权,对所发稿有版权。
7、缩略词使用要符合规范,文中首次出现时要标明中文全称(英文全称,缩略词)。
8、参考文献时应在括号内按姓名、年份的顺序注明该文献,如(科斯,1946)。如同一年份中有一个以上文献,可在年份后加a、b、c…如正文中已有作者名字,括号内可以仅注明年份。
9、注释用于对文章正文作补充论说的文字,采用页下注,注号用①②③;参考文献用于说明引文出处,采用文末注,用[1][2][3]顺序标注。
10、表、图要准确、清晰,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表题居中放在表的上面,图题居中放在图的下面;表、图必须随文排,文中应注明“见表1、图1”、“如表1、图1所示”等字样,再排相应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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