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作者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和发行权转让给编辑部。
2、文题应以简明、确切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3、参考文献的引用应遵循合理、正确、充分的原则,切忌漏引和盲目多引,并应把握参考文献引用的相关性,把好量和度,鼓励优先引用近5年内公开发表文献。
4、论文摘要是对论文内容的高度概括,通过阅读摘要,读者能够对文章的内容和主题思想有一个宏观、整体的把握。
5、稿件应注明作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工作单位及最方便的邮局收件地址,以便编辑部收到稿件后登记、编号,并寄样刊。
6、文稿所涉及的课题如获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应以脚注形式于文稿首页左下方说明,如“××基金资助项目(基金号××××)”,并附有关审批机构或部门审批证明(复印件)。
7、文内体例要求,一般以“一、”、“(一)”、“1.”、“(1)”作为文章层次,通过简短的小标题方式提炼主要观点。
8、文章注释须在文中顺序标出标号(用数字加圆圈标注),注释统一放文后。
9、摘要应排除本学科领域中常识性内容,引言中出现的内容不宜写入摘要;不对论文的内容作自我评价;不要简单重复题目中已有的信息;不出现数学公式、化学结构式、插图和表格,不引入参考文献序号。
10、辑部在稿件预审、作者修改、组版阶段利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对文字复制比超过一定比例的稿件进行人工比对,认定是否存在剽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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