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公平、公正,本刊执行主编仅负责编辑部事务性工作,原则上不参与审稿工作。
2、内容摘要:反映研究对象和范围、采用的研究手段和方法、得出的核心结论,体现论文的创新性和学术影响,旨在提高论文的引用量与转载量。一般以400-500字为宜。
3、文献列表中出现的每条文献在正文中均需引用,并标注参考文献序号。正文中参考文献序号在引用内容结束后平行标记。
4、量的符号与量单位的符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00~3102-93量与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量的符号与量单位的符号。
5、作者需确保文中涉及的数据、程序及结果的真实性,收到录用通知的稿件需要提供所用数据、程序及完整结果,可作适当加工,以供学术监督。为了便于作者及时处理稿件,提高稿件处理效率,凡未通过编辑部初审、复审、外审及终审等的稿件,编辑部不再接受二次投稿,包括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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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论文责任者需清楚说明变更作者署名的原因,并向编辑部提交所有作者对增加或删除某个作者表示同意的声明以及单位证明,声明内要列出每位作者各自对研究及论文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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