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教育出版社 主办单位:内蒙古教育出版社
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292.00
《内蒙古教育·职教版》由孙志毅担任主编,创刊于2011年,由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教育出版社主管、内蒙古教育出版社主办的一本教育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对决定采用的稿件,本刊有修改、删节权,不接受删改的作者请在投稿时注明。
2、关键词:4~8个,提取能代表文章主要内容或特色的词语作为关键词,且关键词的词义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3、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外文作者名应与PubMed数据库一致。
4、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及时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5、来稿如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设立的研究基金或课题资助,务请列出基金名称及编号。对项目论文本刊原则上优先刊发。
6、注释请置于正文内(加圆括号);参考文献请按本刊格式要求进行标注,不要采取脚注、尾注形式,直接按序列于文末即可。
7、题名应以简明、确切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要符合编织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定关键词,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
8、量和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文稿中外文字符必须区分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字符的位置高低应区别明显,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符号请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
9、各级标题不得使用引文标示。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10、来稿无论是否录用,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如来稿3个月后未被录用,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切勿一稿多投。稿件严禁抄袭或剽窃行为,如有之,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负。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9号出版集团大厦15层
邮编:10010
主编:孙志毅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9号出版集团大厦15层,邮编:10010。